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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多家开发商的促销大战并未掀起销售狂潮,而调控政策的持续加紧,更使楼市面临一个没有多少变化的未来。这种情况下,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业内人士表示,“以房抵债”可能会成为开发商最后的办法。 楼市现象:以房抵债隐秘进行 购房者吴先生最近得到一个购房信息:某楼盘有一批低价楼盘正在销售。吴先生本来以为这又是开发商的促销。但询问之后,发现这批房源其实真正的主人已经不是开发商。买房人告诉吴先生,这是开发商的抵债房。至于抵的什么债,买房人不愿说。只说不会影响到将来任何办证问题。类似这样的抵债房在青岛并非什么“新鲜事”,只是在市场销售火爆形势下已经不多。有业内人士称,虽然现在还没有多少抵债房流向市场,但明年很有可能会有相当数量此类房屋入市。 楼市疑问:抵债房都抵给了谁? 据了解,抵债房的真正房主往往都是房地产业的相关行业企业。过去比较常见的建筑单位拿房子抵工程款,而如今其他行业也开始进入抵债房主行列。开发商拖欠的费用不仅仅是广告策划款,项目代理费、规划费、设计费,也会出现拖欠的现象。一位为某精装修楼盘提供地板的供应商穆先生就有这样的遭遇。为了一个项目前期垫付的各项费用过百万元。 此外,销售代理行业遇到更大的冲击。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在债主一直催讨下,“以房抵债”的做法开始抬头。日前,坊间经常传出这样的消息“某上市开发商欠费,不得已将一套几千万豪宅抵押给一家大代理商”、“一家公司收了开发商几个商铺抵债,以内部员工价在销售”这样的消息。其实即使拿到了开发商的几套房子代理商也犯愁,这些房子究竟是卖还是不卖呢。现在卖出去,肯定价钱不高,但是不卖呢,资金又紧张。虽然目前开发商“以房抵债”还只是部分现象,并没有盛行,但不难看出,这已是开发商不得以的行为。用房抵债,说明已经找不到任何借钱的渠道了。另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出,开发商对中长期房价的预期发生改变。 楼市提醒:购买抵债房有风险 那么购买抵债房会有风险吗?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彭金光提醒关键查清 “抵债房”的权属。按照既合法又符合规定程序的做法,债务人“以房抵债”,应当将作价抵债的房屋以有偿转让(即出卖)的形式过户给债权人。债权人只有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才有资格来处理(出卖)这部分房产。但为了规避二次交易税费,而现在市场上很多情况仍以债务人的名义销售,房屋购销(买卖)合同仍是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债权人只管收钱。购房者还是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不过,如房屋权属不清,就可能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审查出卖方相关房屋权利凭证原件,并到房产部门等进行核实,着重核实房产登记权利人、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情形。另外如果涉及“以房抵债”或房地产转让,一定要尽快办理权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