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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睡眠卡成诈骗犯新道具 假冒公安账号威胁

来源:青岛晚报 2011-12-31 16:07:37

银行睡眠卡成诈骗犯新道具 假冒公安账号威胁

     如果网上有人花100元,买你存款金额为零的银行卡(俗称“睡眠卡”),可千万不要心动,因为它可能被骗子拿来诈骗别人的钱财。昨天崂山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两个诈骗犯就是用网上买来的卡冒充公安局的账号,骗了受害人22万多元。

    “消费提示”布下圈套

    “银行温馨提示:您的银行卡消费 2000元,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 ”收到这样的一条短信,崂山区一居民按短信提示的号码打

电话,先听到了一段银行语音系统,根据提示音进入人工服务。这名居民告诉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说自己没有消费,“工作人员”故作惊讶地说他可能遇上了盗卡情况,要他赶紧打另一个电话报警。另一个电话号码直接通到“某公安局监察支队”,“民警”在电话里指导说,这是别人利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透支卡,为了杜绝他人再从银行卡上划走钱款,公安机关将对银行卡进行系统升级保护。在系统升级期间,要居民把他的银行卡里的钱先转到公安机关指定的账号,等升级完成再自动转存回来。

    这个“民警”还提醒,如果有其他银行的卡也可以一并升级,因为公安机关在各个银行都开了账户,用户只要把钱转到公安机关账户就安全了。在骗子一步步的圈套下,这个居民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银行卡上汇款22万多元。等钱打到指定的卡里,再拨“公安局”留下的电话号码,对方已经关机。

    受害人报案后,崂山警方根据提款机上监视录像找到了前来取款的四川人赵某和福建人叶某。根据侦查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昨天,崂山法院对赵某、叶某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

    诈骗犯自称“小喽 ”

    经审理查明,2011年初,赵某与黄某预谋为诈骗犯罪提供银行卡并帮助从提供的卡内提取现金。赵某纠集叶某到湖南省株洲市,由赵某出资租赁一处房屋居住,并出资指使叶某通过网络购买他人开办的银行卡数十张。 3月7日,赵某将三张银行卡的卡号提供给黄某。在得知有被骗款项打入卡后,赵某同叶某分别从上述三张银行卡中提取现金228900元。案发后,上述赃款已全部追缴并发还被害人。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对判决结果,两人表示服判,不上诉。赵某说,他只是诈骗团伙里的“小喽”,上线叫他去弄几张银行卡,他便在网上发布了购买银行卡的消息。以每张100元的价格买了几十张卡。这些卡里面都没有钱,来自各个银行,卖卡的人通过邮寄形式把卡给赵某,同时告知了银行卡的密码。这些卡后来摇身一变成了“公安机关”所说的安全账户。

    打电话骗来90多万元

    据法官介绍,一般发生诈骗案,警方首先会从汇款账号下手查找线索,骗子怕自己去银行开卡会暴露身份,所以采取这种办法。虽然买卖自己的银行卡不构成犯罪,但警方调查时会找到银行卡的主人,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也不给诈骗犯可乘之机,银行卡还是应该自己保管好,不要买卖或借给他人。

    叶某则表示自己是帮朋友取钱,朋友也没说取钱做什么。取钱后,朋友给了他两万元酬劳。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获刑,他说不出话来,直说是“被朋友骗了”。法官介绍,赵某和叶某明知上线是诈骗,还帮助买卡、取款,构成诈骗罪。按照量刑,诈骗金额5万到30万元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10年。据悉,这起诈骗案共涉及金额90多万元,赵某和叶某帮助取款22万多元,其他案犯另案审理。(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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