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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某到老乡的石材厂打工,干了两个月嫌活太累喊着要走,当结算工钱时又嫌工钱太少,与老板娘发生口角。为了报复对方,乔某拿木棒将老板娘砸晕后强奸,随后又驾驶着老板的汽车逃走。27日,记者从法院获悉,乔某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嫌工资少与老板娘大吵 31岁的乔某老家在平邑,今年年初随老乡一起来到青岛,进入老乡开的一家石材厂打工,每个月工资2000元 棒杀老板娘实施强奸 当老板娘转过身时,乔某抄起宿舍门口铁架上的一根木棒,向老板娘背后重重砸过去。接连打了三四下,老板娘晕过去,乔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从背后拦腰把老板娘拖进宿舍打算强奸对方。这时,老板娘的头左右摆动,看到对方有点清醒过来,乔某再次拿起木棒又朝对方头部打了三四下,直到对方头部冒出鲜血不再动弹。 乔某强奸老板娘后,揪过一床被子盖在老板娘身上,走出宿舍后看到老板的轿车就停在办公室门口,于是又悄悄溜进办公室,拿着钥匙开着车逃离了石材厂。开到汽车北站高架桥下后轿车突然死火,乔某摆弄了半天也没打着火,于是扔下车,自己去了长途车站,乘车逃到了外地。 外地街头被抓归案 事发当天下午,石材厂的员工看到乔某慌慌张张开着老板的车离开,赶紧向老板汇报,老板也感觉奇怪,于是又给妻子打电话,结果电话始终无法拨通,办公室、家里都不见人。大家想到乔某,于是到乔某的宿舍一瞧,这才发现老板娘满头是血地躺在床边。当110民警及120急救人员赶到后,老板娘已经无法挽救,最终因为头部受到钝性外力颅脑严重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公安机关随即将乔某列为重大嫌疑人,以打伤他人并盗窃车辆为案由对乔某上网追逃。4月24日,济宁市泗水县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可疑男子,当民警上前盘问时对方撒腿逃跑,民警追赶后将可疑男子抓获,上网查询得知这名男子正是青岛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乔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乔某持木棍猛击被害人头部要害部位,导致被害人死亡;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由于乔某犯罪手段残忍,又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过5年徒刑,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记者 于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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