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图谱(部分)
长房三子霍震宇告二子霍震寰,称其涉嫌侵吞14亿及公司股份
10年前身家估计已高达300亿港元的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死后5年爆发家族争产官司。前日,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控告身为霍英东集团总裁及遗嘱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私吞至少14亿港元遗产,又以不获分产要挟三房人签署家庭协议,承认他独占五分一遗产。霍震宇要求法庭罢免霍震寰的
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退休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或法庭认为合适的人选担任。
二房三房签协议长房拒签
根据上诉状资料,霍英东早于1978年5月20日立下遗嘱,将遗产分配予三房妻儿,并以胞妹慕勤、妹夫蔡源霖、长房子震寰及震宇为执行人。
霍震宇指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要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承认他个人拥有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股、3间总值7亿港元的离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个与父亲联名持有的银行户口,内有7.3亿港元存款。其中一份家族协议列出属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括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价值连城的宝石,霍震寰声称总值9000万港元,并会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三房各成员。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员全部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港元遗产,唯独霍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母亲吕燕妮拒绝,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拒绝签协议的成员会“无得分”,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款项。霍震寰甚至付诸实行,要求信托公司Beaulieu Enterprises Ltd,不要执行父亲于1967年订立的信托,向长房成员分配信托资产,除非他们肯签家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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