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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标准实施半月遇冷 非强制效果遭质疑

来源:IT时报 2011-12-19 10:01:11

    延保服务不是新鲜事,几家主流家电卖场都已提供类似服务,不过都是各做各的、各自为政。而现在延保服务有了统一标准,本月开始,由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发布的“家电延保服务规范”正式实行。但是记者走访后了解,对于这项非强制性标准,卖场人士并不十分知晓,而消费者也是疑虑重重。

    “家电延保服务规范”明确了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提供延保的一方必须与消费者签订延保服务合同,且应按照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合法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同时还要求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需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维修账户。

    记者走访了浦东一家大型家电卖场,几乎每个柜台上都挂着该卖场的“家电延保服务”广告。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延保活动是由商场推出的。对于刚试行的《规范》中的相关规定,销售人员知道的却并不多。当记者问起,购买延保后如何享受到服务时,听到了不同的答案。“不用另签合同,只要凭购买延保时付款的发票就可以了。”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而该商场的另一销售人员却表示,购买延保时会签订一份关于延保的合同,根据该合同才可享受延保期内的相关服务。而“家电延保服务规范”中则明确,延保服务内容要以合同形式约定。

    卖场人员不清楚,消费者对于“家电延保服务规范”也是疑虑重重。 “我当时在一家卖场购买了延保服务,后来在延保期内东西出现了问题,联系那家卖场时却发现已经关门了,厂家表示延保是消费者和卖场之间的协议,与厂家无关,如需维修,还得缴纳费用。”曾经购买过延保服务的成先生提出疑问,新出台的《规范》究竟能否帮助消费者避免这些问题?

    家电行业分析师刘步尘表示,消费者的担心并不多余,很多卖场销售员在推销延保时不会明说延保期间究竟谁来负责修理有问题的产品等关键事项,多数消费者会认为还是找厂家。而《规范》虽然出台,但却不具备强制性,要想避免纠纷,在买延保的时候应多留一个心眼。“消费者要关注延保服务提供商的资质,合同上应有延保期限、服务电话、销售商的责任、费用承担等内容。”刘步尘表示。(记者 潘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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