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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中央一套新闻联播节目报道:2011年10月,烟台龙口女孩刁娜,路遇被撞伤者时,她立即下车施救,营救过程中,自己不幸被过往汽车撞断了腿。仍然躺在医院病床上的她,看上去仍是伤痕累累。她说,现在使不上劲,只能拄着拐杖慢慢锻炼,不过,“一条腿换一条命,值!”面对记着的提问,她款款作答:“我的腿受伤了可以愈合,车辆洪流中的伤者如不施救,命就没了。”面对镜头刁娜平静地说:我感觉做的挺值得吧,感觉人就应该这样,人就应该有一个有爱的心,我要做一个有爱的人嘛。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什么大道理,但是从中我们感受到了她的灵魂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想必不少人还记忆犹新。天津车主许云鹏因搀扶违章翻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一案,简直就是彭宇案的翻版。一名扬州小伙路遇73岁老太摔跤热心上前搀扶,随后在同伴“赶紧松手,若老太说是你撞倒的,你麻烦就大了!”的“善意提醒”下“猛然”松手,结果老太再次摔倒,伤情加重……诸如此类案件,不胜枚举。 从南京法官判过路孩子救人者有罪的“彭宇案”以来,中国的道德水平似乎一直在下滑,并由此引发了路遇危难是否“拔刀相助”的争论。 看着电视上的报道,一下子想起一个多月前广东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路人的冷漠,令世人扼腕;一个月后,烟台美丽女孩刁娜车流中勇救车祸伤者王园园,用人的良知与人性的光辉,在烟台的大地上,书写了一段感人至深、可敬可佩的故事。 今年24岁的刁娜,是南山集团的一名销售经理。10月23号下午6点多,刁娜和丈夫下班后开车路经龙口市通海路一处狭窄路段,发现路中央有一名女子倒在血泊中。她不顾安危停车“管闲事儿”:“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我看到一名女子横卧在马路中央浑身是血,来往车辆很多,这名女子随时有再次被撞的危险,脑海中忽然闪现出广州小悦悦的面孔。我怕就这样过去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便毫不迟疑地让丈夫停了车。” 下车后,刁娜和丈夫挺身挡在伤者王园园身前,一边站在受伤女子前方喊话打手势,指挥过往的车辆绕行,一边拨打122和120。 10多辆车在刁娜指挥下顺利绕开,为了给过往车辆一个更明显的提示,刁娜的丈夫回自己车里取三角警示牌。 然而,就在这时,不幸再次发生了。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躲闪不及,车辆反光镜将刁娜刮倒。刁娜回忆说:“撞我的时候我有感觉疼,低下头看我的腿就断了。” 刁娜的事迹一传开,立刻被人们誉为“龙口最美女孩”。刁娜的主治医生张主任说:“我们被她这种精神感动,千方百计用最好的技术给做好,不让留下后遗症。为了更多的温暖,为了减少那些不该发生的不幸,我们需要更多的像刁娜这样的人。” 目前,一些中国人文明的缺失、道德的沦丧表现在急功近利、狭隘冷漠与物欲横流诸方面,他们缺少的不是自救办法和措施,真正缺少的是作为一个人类物种而有别于其他物种的特质!这是一种让他人看起来认为其人还是人类的一个分子的东西。 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见义不为、各扫门前雪的人确实存在,但这种人毕竟不能代表社会的主流,更不代表我们认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不仅不应被提倡,更应该受到谴责。我们不能因为好人被冤枉,就忘了自己的良知与道德。虽然个人的力量不足以改变舆论导向,但是我们有义务坚守自己的人性底线。以小悦悦事件为镜鉴,大家携手献爱心,才能将冷漠的阴霾驱散,正义与良知才能被唤醒,人性的光辉才能不断闪现。 最近一起引发人们广泛关注的事件就是明证:在合肥瑶海区众兴乡浏河村一农妇骑车去店埠镇赶集,热心搭载一位老太坐“顺风车”却不幸发生车祸导致老人罹难,愧疚的农妇和家人数次为老太的子女送去医药费、赔偿费,竟一次次被拒绝,老太的子女始终坚持一个“死理儿”: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没有好报。 刁娜,人长得很是妩媚、漂亮,然而,比她的外表更美丽的是她的心灵。刁娜的事迹呼唤着人们良知与人性的回归。她在出院的时候把多余的捐款转捐给了车祸受害人,再一次展示了她那颗美丽、善良的心灵。(作者 高荣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