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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为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我市规定,市内四区灵活性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交行指定网点签订《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书》,通过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是如何规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应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60%为缴费基数缴纳保险(自申请当月调整基数,当月已缴费的,自申请次月起调整基数)。若国家、省出台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新政策,应按国家、省出台的新政策执行。 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缴费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至10日将当月(也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预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存至开户的交通银行缴费账户,交通银行应向参保人员提供存款凭据。 (2)扣费时间。交通银行于每月11日、21日(遇节假日提前)分两次代扣代缴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3)扣费规定。参保人员在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得无故停止缴费。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的,交通银行应向参保人发出催缴通知,并根据政策规定重新进行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期限为三个月。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连续三个月代扣代缴不成功的,视为自动中止缴费,交通银行不再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职责。中断后需继续缴费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代扣代缴委托手续。中断缴费期间不再进行补缴。 (4)基数调整。每年1至3月期间,参保人员暂时按照上年度我市使用的“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选择的比例档次(100%、80%或60%)核定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待新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我市将统一使用新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参保人员选择的比较档次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并对1至3月期间的缴费差额进行补缴,同时,重新计发1至3月份的退休等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请参保人员年初时注意查询社会保险扣费金额,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存缴应缴款项以及须补缴的金额。 (5)缴费查询。通过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拨打95559电话查询本人缴费账户的扣款情况,也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注:询密码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 (6)缴费票据。通过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到市内四区交行任一网点打印社会保险缴费收据。超过一年未打印的缴费收据,交通银行不再予以补打。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终止代扣代缴委托? 灵活人员需要终止代扣代缴委托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当月10日前到交行指定网点填报《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代扣代缴委托手续。请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行太平洋卡撤销业务,须由本人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不提出终止委托的,视为连续缴费。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连续三个月代扣代缴不成功的,视为自动终止委托,交通银行不再履行代扣代缴委托职责。 6、选择缴费基数后需每年变更吗?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变更缴费基数的,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基数变更手续,1月20日前未办理及时变更手续的,自动沿用参保人员上年度选择的比例档次,并根据新年度使用的“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7、委托代扣代缴人员基本信息不符需及时更正吗? 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最好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正确与否,不但直接影响到本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在国家、省调整有关参保缴费政策或发生欠费时,会影响到交通银行是否能及时通知到参保职工,因此,请广大参保职工及时核实本人的参保信息,如有不符,及时到交行代扣网点予以更正。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可通过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8、我市目前指定的交通银行网点有哪些? 市南一支: 香港中路61号阳光大厦 82959470; 福州南路二支行:福州南路20号 82959137; 银川西路支行: 银川西路6号甲 85786112; 彰化路支行: 彰化路l号甲 85897985; 延吉路支行: 延吉路3号 82959919; 镇江北路支行: 镇江北路24号 83082982; 四方支行: 人民路99号 82959123; 水清沟支行: 四流南路29号 82959617; 李沧二支行: 升平路48号 82959171; 九水东路所: 九水东路9号 8295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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