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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宰杀前须静养12小时 临终前不能被打扰

来源:青岛日报 2011-11-16 12:38:20

    临终前让它静养12个小时以上,不要去打扰它,不要使它干渴得想喝水……请别误会,这是对一个将死之猪临终前的处理方式。记者昨天获悉,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青岛市商务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强化一系列措施,加强生猪入厂管理,其中,“宰前停食静养不得少于12小时”,这成了屠宰场今后在屠宰生猪过程中必须执行的强制性规定。

    青岛市商务局日前专门就生猪宰前的状态予以明确规定,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必

须严格落实生猪进场管理制度,逐头检查进厂生猪,索取耳标和相关证件,检疫、检验合格后,进厂生猪卸车入圈,必须严格控制生猪静养时间,设置“今日待宰圈”和 “明日待宰圈”,按圈挂牌标明入圈静养时间,对不能达到12小时最低静养时间的生猪,一律归入明日待宰圈静养,严格生猪静养管理,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定期巡视静养生猪,及时处理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生猪静养期间停食,宰前3小时停止喂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据了解,我市商务主管部门将现场监管静养待宰情况,实行准宰制度,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则需每日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生猪静养待宰和屠宰情况。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不按规定实行静养管理的定点屠宰厂(点),按照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重罚,对不遵守静养制度、屠宰疑似注水或其他物质生猪的厂点,视情节一律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市商务局还将实行黑名单管理,即在全市建立生猪注水、私屠滥宰黑名单,禁止屠宰企业为谋私利进行其他屠宰活动。(记者 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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