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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今年2月底,震惊南京的“母女联手绑架案”昨天上午在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宣判:36岁的刘晴教唆女儿在同学中物色绑架对象,并带着女儿实施绑架杀人行为,被法院判处死刑,女儿小米因为是从犯而且不满16周岁,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此,这起牵涉两个花季少女的惨案基本尘埃落定,可对于两个家庭来说,阴影和创伤也许永远无法消弭。本报记者 陈珊珊 案情回放 为还70多万高利贷 今年2月25日晚,南京某职业中专两名在校女学生小米和小叶一齐失踪,她们的父亲分别接到一个勒索电话,得知她们被绑架。第二天,案情出现转机:小米安然回家,并在母亲刘晴的陪同下到派出所“销案”;小叶仍然下落不明。小米说,她跟小叶都不想参加周末补考,所以一起离家出走。 警方认为此说可疑,进一步侦查发现,小米确实没被绑架,但小叶被绑架了,还被撕票了,幕后黑手正是小米跟她的母亲刘晴!原来,刘晴为了偿还赌博欠下的70多万元高利贷,唆使女儿小米在同学中物色绑架对象。25日放学后,小米以过生日为名将同学小叶骗至饭店。当晚,小叶被刘晴母女绑架至紫金山杀害。之后,刘晴用变声手机给小叶父母打电话,索要300万元赎金。为造成两个女孩一起被绑架的假象,她给前夫(即小米的生父)也打了个电话。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母亲? 女儿出生5个月就离家出走 刚重逢又带女儿走上这条罪恶路 10月9日上午,刘晴、小米母女齐上被告席接受审判,因小米未满16周岁,庭审没有公开。据被害人小叶的父亲透露,庭审中,这对母女除了回答法官和检察官的提问外,基本没说话,表情也很木然,倒是小米的生父代为表达了忏悔和歉意。 庭审间隙,记者曾在羁押室见到刘晴,她非常抗拒采访,声称自己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但不想在害了女儿之后再连累其他孩子的名声。 除了小米之外,她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知情人说,刘晴在小米出生仅5个月时就离家出走了,之后再婚生子,几乎从小米的生活中“蒸发”。跟着奶奶、姑姑长大的小米,近一两年才跟母亲有所接触,没想到一重逢就被引入歧途。 她有什么样的一颗铁石心? 没有眼泪没有道歉的“平静” 受害女生妈妈脱下鞋向她砸过去 经过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南京中级法院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并于昨天上午依法公开宣判。被害人小叶的父母在亲戚朋友的陪同下早早来到法院。距离案发已经8个多月,他们的情绪依然无法平复,一进法庭,小叶的妈妈就浑身颤抖,泪如泉涌,两位亲戚抱住她安慰劝说,才使她稍稍平静。当刘晴母女被法警押上法庭时,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旁听席又是一阵骚动,记者注意到,刘晴母女全程低着头,没敢看旁听席一眼。大概怕矛盾激化,被告人家属没有到庭。 宣判持续了十几分钟,刘晴母女并排站在法庭中间,两人情绪都很稳定,全程一声不吭一动不动。这样的“平静”似乎刺激到了受害人家属。当法官读到判决部分,书记员要求旁听人员全部起立时,小叶的妈妈情绪再次失控,吼叫和怒骂已经无法表达愤怒,她索性脱下鞋,用力砸向法庭中央的刘晴母女。后者还是毫无反应。直至法庭恢复秩序,法官宣读出判决结果——“刘晴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小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这对母女依然保持平静。 她让女儿以后怎样面对人生? 虽获轻判,但阴影和创伤难以消弭 校方对知晓案情的其他学生进行心理干预 被害人亲属曾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各项损失50多万元。昨天宣判时,法官透露,小米的父亲已经跟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害人亲属表示对小米谅解。这是小米得以从轻判决的原因之一。另外,小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刘晴,她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虽然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属于可酌情从轻的量刑情节,但她唆使未成年人犯罪,又绑架杀害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认为不宜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死刑。 判决书称,两被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实施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刘晴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小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之所以如此定罪,是因为刑法规定,同时实施绑架和杀人两种行为的,依法以绑架罪一罪处罚。刑法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8项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如果既犯这8项重罪中的一罪,又犯其他罪名,只追究重罪。因此,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小米提起公诉,法院也认定小米犯故意杀人罪。 “这个结果还算公道,当妈的该死,害了人家女儿,也害了自己女儿。”庭审结束后,一位受害人家属说。如果不上诉的话,这起牵涉两个花季少女的惨案基本算是尘埃落定了,可是对于两个家庭来说,阴影和创伤也许永远无法消弭。小叶的父母看上去比上次开庭更为憔悴,特别是小叶的父亲,他的抑郁症仍未痊愈,抱着小叶照片失魂落魄的模样让人不忍心看。小米的父亲以另一种方式“失去”女儿,肯定也承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心痛。 据了解,为了化解受害人父母的仇恨,帮助他们步入正常生活,南京中级法院和社区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对于涉案学校来说,此案也是一个阴影,案发后,校方也对了解此案的学生进行了疏导和心理干预。 高校别墅区砍杀前妻案 昨天也判了 今年5月27日,南京浦口一所高校的别墅区内发生凶杀案,一名福建籍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乱刀砍死前妻(本报6月1日A12版、10月11日A48版曾作报道)。昨天,这名凶残的前夫也等来了一审判决结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唐某,40多岁,小学文化,案发前居住在常州,以收旧货为生。前妻韦某也是常州人,案发时在南京姐姐家做客。据检方指控,唐某自今年5月上旬跟韦某离婚后,就开始预谋杀人。他先是通过老乡联系枪贩购买枪支,购枪未果后才选择菜刀。准备凶器期间,他不止一次打电话、发消息威胁韦某及其家人,让韦某全家非常惧怕。 今年5月26日,唐某得知韦某在南京姐姐家做客,便坐火车来到南京,并在火车站附近买了一把菜刀。27日,他坐车来到韦某姐姐的住处,浦口区浦珠南路某高校的别墅区。当晚9点多,在韦某姐姐家门口,唐某持菜刀猛砍韦某数十刀,致其当场死亡。 今年10月10日,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唐某对行凶动机含糊其辞,辩解说“当天来南京是为了谈复婚,并不想杀人”。但公诉机关举证证实,唐某早有杀人预谋。死者韦某的家属也证实,韦某与唐某是协议离婚,双方并无经济和感情纠葛。家属同时透露,唐某有家暴倾向,离婚前就经常无缘无故暴打韦某。律师曾要求对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但未被采纳。 昨天,南京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唐某当众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其案发后投案自首,但其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并且之前有犯罪前科,不宜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 陈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