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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为显威风,在没有取得驾驶证前提下,竟还私自为 “爱车”安装了警笛上路行驶。民警上前询问,他竟开着警笛和警车“飙”起了车。昨天,记者了解到,因涉嫌非法安装警报器和无证驾驶,青岛车主王某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3000元。 11月2日上午8时许,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海尔大道一路口执勤。“滴滴!滴滴!”此时,一声声警笛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后发现警笛声是从一辆黑色桑 民警随后查询得知,车主王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王某交代,每当看到警车警笛经过,他就会羡慕不已。一个月前,王某在路边看到有人出售警笛的小广告,就购买了一个并安装在了车上。安装完成后,尽管还没有考取驾驶证,为了“耍酷”他就上路过起了瘾。 记者了解到,警灯的使用只限于公检法系统,以及救护车、救火车、抢险车等有紧急任务的特殊工种。而且即便是允许安装警灯的车辆,也只有在执行紧急公务时才能使用。目前,王某因非法安装警报器以及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给予了3000元的处罚。(记者 牟成梓 通讯员 陆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