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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十年前出台《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青发〔2001〕13号)之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第二次出台的老龄工作文件,为青岛市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指出,要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2011年实现社会养老 提出“精神关爱”等新概念 记者了解到,《意见》立足青岛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很多新思路、新观点新创举,科学制定了青岛市发展老龄事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首次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提出“七彩华龄”、“精神关爱”、“文化养老”等新概念;全国首家提出允许外资投入老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和境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包括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并首次提出了“完善以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等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目标;并首次将老龄工作列入“对各区市、部门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考察干部 首次提出了“探索建立各的重要依据”,级财政按老年人口提取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的制度”等具体的措施办法。 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体检 目前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市口为131.8万人,占总人口的17.29%。据预测,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3%以上,并且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突出的特点。《意见》针对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很多实惠措施,主要包括: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探索建立“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制度”,并提出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目标,截至2015年,在市和区市一级至少建立一所“爱心护理院”,可指定一所“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作为辖区内对老年病的防治中心”;全市城乡机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3%以上;市级要有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各区市至少有一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街道、镇至少有一处50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村至少有一处15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活动室、站等。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意见》还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老龄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老龄事业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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