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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湾隧道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试行期两年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7-12 11:03:19

  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了解到,8日我市出台了胶州湾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记者在这份标准中看到,赔偿的内容共有29项,其中最贵的是交通信号灯,每个5000元,隧道上安装使用的LED隧道照明灯价值较高,损坏后的赔偿价格是每个2570元到3270元不等。

  据了解,根据《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不低于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原

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不能修复或无力修复的,应按标准缴纳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费,损坏赔偿标准有幅度的,根据被损坏物品的价值在浮动幅度内进行赔偿。附件未列项的其他物品的损坏赔偿标准,可由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鉴证,作为损坏赔偿的依据。

  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费用专项用于维护、修复或重建损坏的物品。另据了解,该项收费标准试行期两年,期满后另行报批。市民查看详情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浏览。(记者 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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