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个电视台的征婚栏目成为了收视率最高的娱乐节目之一,这婚介生意也从原先的大街小巷的门头走上了电视乃至网络,让许多找不到对象的男男女女似乎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个个趋之若鹜,争着抢着到婚介所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甚至要把自己下半辈子的幸福完完全全地交给婚介所。然而,在婚介所大包大揽、夸下海口必定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的承诺下,形形色色的“婚托”开始登场,各自展示着无与伦比的演技,而他们只有一个目的——把钱从征婚者的口袋里拿出来。
张口就要800元入会费
王先生进入婚介中心时,对方的服务态度让他很有信心。“当时他们满口承诺一定要让我找到合适的老婆,直到我满意。”听了婚介所内一名姓李的大姐的保证,王先生心里挺踏实。当王先生填写好个人资料后,李大姐切入了 “正题”:“凡是通过我们婚介中心找对象的都是我们的会员,你需要交800元会员费。”看到王先生有些犹豫,李大姐话锋一转:“交了会费之后,我们就会免费为你介绍对象,直到你满意,找个一辈子的幸福,800元还多吗?再说总不能让我们白忙活吧。”
见了四个对象一个没成
入会后,王先生先后见了四个姑娘,每次都是见不到一两面,对方便以各种理由提出分手,钱花掉了几千元,一个都没成,当王先生有些愤怒地找到李大姐时,李大姐终于翻了脸,说是给王先生介绍了这么多,他们比王先生还烦,王先生一气之下要求退会,对方很干脆地回答“退会可以,会员费是不退的。”
无奈之下,王先生又找到另一家婚介所,结果第一次约会就让他彻底失望了,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女孩,竟然是前一家婚介所也曾介绍过的,而且女孩的职业也从公司白领变成了小学老师。这时,王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遇到了“婚托”。
交往一个月女孩提订婚
30岁的张先生几年前从安徽老家来青打工,因为家里人催他赶紧结婚,张先生犹豫再三进了四方区一家婚介所。张先生很爽快地掏出了400多元“会员费”,第二天果然接到了电话,并见了第一个姑娘。对方很善谈,也很热情,不仅主动把身份证给张先生看,还在头次约会后找张先生见面。两人交往了将近一个月,女孩竟提出“结婚”。随后,张先生提出见见女孩的家人,可女孩提出诸多理由,只是说先订婚,始终没有让张先生到自己家。
收下订婚钱“媳妇”没了影
为了结婚,张先生没再追问,只想着快点把女孩带回安徽老家,按照“规矩”付给女孩1.8万元订婚钱,又买了几件衣服,可是当他准备和“未婚妻”讨论具体的结婚日子时,对方的电话突然关机了,没过几天干脆停了机。
张先生感觉事情不妙,赶紧找到婚介所,婚介所老板娘答复说,他们也联系不上女孩,人已经介绍成功了,就不管他们的事了。张先生一时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这个“未婚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婚介所便又为他介绍了第二个女孩。这第二个女孩与前一个完全不同,仅仅见了一次面,对方便说两人不合适,这让张先生备受打击,他再次找到婚介所要求退费,可对方说接连为他介绍了两个女朋友,这费是肯定不能退了。
做“婚托”必须会“演戏”
孙先生也是一家婚介中心的负责人,从8年前开始涉入这个行业,孙先生十分了解行业内幕的种种“猫腻”。“如今的婚介市场,已经没有早些年那么纯洁了,大家都是以挣钱为目的,只不过现在的一些婚介所只剩下挣钱了。”孙先生说,曾经有不少长相、身材都不错的女青年主动找到他,要为他的婚介所担任“婚托”,可都被孙先生拒绝了,但在拒绝了这些女青年后,他深深地感觉到了婚介生意的难做。
女演员要装得很腼腆
“做‘婚托’首先就得会演。”孙先生说,婚托耍的就是嘴皮子,因为自始至终都是在说谎,因此要做到撒谎时不眨眼、不脸红,说任何事都像是在说真话,这样才能让征婚者对你信以为真,愿意为你花钱。孙先生告诉记者,婚托里的女“演员”,与征婚的男士起初见面时,就要装作很腼腆的样子,要装的像居家过日子型的人,这种类型的女子最容易赢得应征者的信任。相对于女士,男“演员”则要求特别绅士,要能侃侃而谈,这样就会博得征婚女士的青睐,很容易就能让人相信。
婚托就是以拿钱为目的
孙先生说,婚托一般来说是为婚介所工作,他们通常与婚介所之间有着很明确地 “合同”,例如见一次面可以拿到多少钱,但实际除了从婚介所拿钱外,婚托还会竭尽全力地从征婚者手里赚钱,这是婚介所管不到的。“例如说自己过生日,或者说家人生病等等,对方肯定不好意思不表示。”孙先生说,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被女婚托使用,她们一旦与征婚者拉近距离后,就会以各种理由让征婚者主动为她们花钱买礼物,而事后她们再拿上发票退货折现。
“她们一旦完成了任务并得了手就会尽快脱身。”孙先生说。而实际在交往过程中,婚托都不会把自己的真实住址告诉征婚者,同时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征婚者要求见双方家人的要求。(于顺)
“红娘”有条件征婚先要签合同
据行业内人士孙先生介绍,根据 “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婚介所的“红娘”也需有资质要求,需要持有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否则就是违规操作。孙先生说,正规的婚介所登记征婚者信息时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必须提供征婚者的个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等,凡是身份和婚史情况都无法确认的,一律不能登记。同时,婚介所不得随意透露证婚人的个人信息,更不能随意提出“包成功”等承诺。作为征婚者,应该主动要求与婚介所签订合同,以防在吃亏上当后“索赔无门”。
婚介市场难监管 遇到婚托快报案
某些婚介所与婚托相互 “配合”,为的就是从征婚人口袋里拿钱,那婚介所是否有部门负责监管呢?记者首先联系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从2003年前后,民政局就已经不再负责婚介所的资质审核及监管,婚介所就是一般的个体经营业户,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行。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婚介所在手续上与其它的经营业户没有区别,不再需要任何的前置审批手续,尽管有一些规定,但监管起来也有很大的难度,尤其是在“婚托”的界定上难度很大,对婚介行业处罚缺乏法律法规的依据,因此监管始终是个空白。但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今年上半年,相关业务科室已经开始对婚介、婚庆行业展开摸底调查,并准备在今年下半年采取一些措施,或者是通过行业出台一些行业规范,引导经营者自律。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在征婚过程中遇到乱收费或者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情况严重的、存在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甚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登记信息不需核实身份
近日,记者在多家婚介所内发现,不少所谓的婚介所其实还兼营房介、家政、求职等多项服务内容,在顺兴路附近的一家“中介”门头,记者看到,不到十平方米的房子内,只有一女中年妇女忙着整理资料、打电话联系客户。听说记者是来给家人征婚,一名工作人员热情地招呼着记者坐下,简单询问起“征婚者”的情况。中年妇女没有提供任何合同文本,只是从一张小本子上找出一空白页便开始记录,听说记者要给一位朋友登记征婚,中年妇女草草地问了 “征婚者”的年龄、家境、工作、婚史等基本信息。“我这刚好有一个合适的,可以给你们介绍介绍。”中年妇女丝毫没有过问“征婚者”更多的信息,甚至连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都不需要登记、核实,便开始张罗着寻找合适的对象。
“成功费”数目不确定
简单记录后,话题切入了“正题”,当记者询问如何收费时,中年妇女表示得先交180元会费。“这会费是一次的介绍费,不成的话怎么办?”“交了钱我就肯定帮你找到合适的,不满意我们可以再介绍。”“那就是说这180元就是全部的费用了?”记者再次追问。“等到成了再付‘成功费’就行。”“那成功费得多少钱?”“这都是咱自己的买卖,又不是公家的,没什么定数,到时候再说。”尽管记者接连问了几次,可中年妇女始终也没有说出“成功费”的具体数目。
承诺“一包到底”
听说记者的朋友是位女性,中年妇女很有把握地说,她的“资料库”里有好几个都是二十五、二十六的小伙子,记者立马表示自己的朋友已经30多岁,可中年妇女当即表示,这些小伙子都不在乎年龄,有的还喜欢年龄大的女性,差个五六岁根本不是问题。
在这家中介所内,起初,中年妇女称首先要见见征婚人,当记者表示朋友性格内向,最好要当事人自己到中介所登记咨询时,中年妇女突然“急”了,硬是要记者留下征婚人的电话,说她可以主动联系双方,帮忙“撮合。记者最终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中年妇女有些失望,当记者出门时,仍不忘提醒记者,她手里有许多条件不错的对象,而且在婚介所入了会,就会“一包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