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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李亚彪、齐海山、卫敏丽)“什么官,九品下;小如芝麻,大过爹妈?”在中国农村的一些地方流传着这样一个谜语。它的谜底是——村委会主任。 上缴提留款、下达计划生育指标、发放救济粮、批准房基地……别看这小小的“芝麻官”,在上世纪80年代,却执掌着“钱粮命、房田林”。围绕着这个最基层的小小职位,一幅充满蓬勃活力、创新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画卷徐徐展开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农村,到2008年底,中国60多万个建制村中绝大多数进行了7次以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广泛开展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活动;在城市,自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后,全国大部分地方都陆续规范性地开展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在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北老壕村,62岁的村民孙国清老人回忆起25年前的一次村干部会议。 1986年,身为大队会计的孙国清同许多村干部一样进行述职。在会上,村里几位老党员提出,能否让村民自己选村委会干部,改变以前上级选定、村民举手的情况。“没想到县里同意了这个提议!”孙国清说,“这为后来在全国推行的村委会换届‘海选’的方式打下了基础。” 孙国清记得,村里每十户选一名村民代表,全村选出46个代表,上级组织不定调子、不划框子、不提名候选人,在全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里直接选出候选人。村民们把候选人选上来后,按照得票多少,公开唱票排名,选出前几名为村委会组成人员。就在第一届村委会选举中,孙国清当选村委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