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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王立彬、王永魁)在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大型展览上,参观者可以看到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图表》。16开大红色封面,述说着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工业化建设起航的激情岁月。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国营企业力量日益壮大,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迅速加强;土地改革过程中,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开展互助合作,成为农业集体化的 1953年6月,中央第一次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同年12月,中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确定下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9月,这条总路线写入了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工业化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实现工业化,优先发展重工业,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必然要求。“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毛泽东这段话,体现出抗美援朝硝烟初散、国际形势波诡云谲之际,党中央改变我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极端落后状况的紧迫感。 1952年,现代工业仅占我国工农业总产值的26.6%,重工业仅占工业总产值的35.5%。为改变这一面貌,中央决定在“一五”计划中,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一五”计划的总投资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多两。这些资金的58.2%用于工业建设,其中88.8%用于重工业建设。苏联帮助兴建156个项目对我国工业化的起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党提出了国家建设以国内力量为主的指导方针。“一五”期间,国外贷款只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