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部署,在全市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旅游旺季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汽车超标维修治理企业维修质量执法检查、国Ⅲ标准车用燃油销售环节的质量执法检查、黑烟车专项整治活动“五大专项行动”,强化汽车尾气污染整治。 7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轻型汽油车污染物国Ⅳ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轻型汽油车,机动车销售企业不得销售,公安交通管 制定了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补贴政策,对提前淘汰高污染黄标车的车主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预计近期将正式出台。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在市南区沿海部分区域实施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对本市注册登记以及外地驶入我市的高污染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允许在上述区域行驶。根据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评估情况,2012年起将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逐步进行调整、外扩。 12月底前,完成市区6座储油库、60座加油站、80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2012年10月31日前,全市现有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须完成油气污染治理,达到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