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污染整治行动
主要内容:规范和整治户外广告、标识立牌、门头牌匾;清除占路亭体;拆除违法建筑。
整治标准:坚持决心不动摇、违法不迁就、有效不强拆的原则,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建成区内禁设和限设路段立柱式广告基本清除;宜设区内的视觉污染广告得到整改;主干道标识立牌全部清除;占路亭体基本清除;商业街区的门头牌匾统一规范;主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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