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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营运车辆税检捆绑引质疑 大量货车停运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4-04 14:47:28

    有网友日前发布网帖称,河南省周口市对营运车辆年检和缴纳营业税挂钩,导致大量货车停运。周口市地税局称推出此举是为了堵塞货车等营运车辆偷漏营业税的漏洞并非“强行收税”。

    有网友曝称,周口地税局强行收税,不交(营业税)就不让审验车辆。车主李志强说:“不缴纳营业税交警不办年检。如果没有年检标志就上路,交警逮住了要罚款。生意不好做,收入也不高。”不少网友质疑周口“税检捆绑”做法,认为不符合

规定,税务部门在车管所设立收费窗口也没有法律依据。

    据了解,从2010年11月1日起,周口市就已开始对车辆税收实行“税检同步”的管理办法,即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前,先查验完税情况,对未缴纳车船税或者从事交通运输业未缴纳相关税收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检手续。

    周口市有关部门认为,长期以来,周口市很大一部分营运车辆的车主,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进行税务登记,不进行纳税申报,更没有主动缴纳税款。营运车辆“税检同步”的做法有效堵住了税收漏洞。周口市地税局介绍说,周口营运车辆纳税定额核定征收标准比较详细,分为货车和客车。以货车为例,2吨以上的货车,每吨每月需缴纳税款65元。以核定吨位为20吨的货车计算,每月应缴纳营业税1300元。

    河南省周口市地税局局长华刚接受采访时称:“我们对周口市13家运输企业300多辆营运车辆进行了样本调查,所调查的车辆每吨月结算收入均在2000元以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内周边地市税收定额标准,我们制定出了上述标准。”

    而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4月1日发文称,将缴纳营运车辆营运税、车船税等作为办理车管业务必须的前置条件,并不合法,应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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