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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房子你还敢结婚? 张叶 绘 “本想找个老伴,相互搀扶,安享晚年,没有想到相亲屡屡被拒?”江阴的何老伯今年81岁,退休在家多年,每月退休工资有一万多元,身体也很健朗,按理说老人“梅开二度”的希望并不难实现,但没有产权住房却成了老人的一道“限婚令”。无奈之下,何老伯心事重重地走进了法院信访办。 在法官的询问下,何老伯道出了原委。原来,近几年来,儿子、儿媳虽然常常过来探望,但何老伯一个人住一套房子,总感到寂寞,他想要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何老伯提出这个想法后,也得到了儿子、儿媳的支持,在他人的穿针引线下,何老伯先后相了3次亲,均未能成功。原因就在于何老伯如今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儿子和儿媳。 前不久,新年伊始,何老伯又一次相亲,并且对六旬的老太汪女士一见钟情,汪女士也对何老伯有些好感。可当汪女士听说何老伯“名下”没有房子时,她就打了退堂鼓。万般无奈的何老伯,来到法院求助。 “我毕竟比何老伯年轻,将来万一老头要是先走了,他的儿子、儿媳会让我继续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吗?”在法官的电话连线下,汪女士说出了心中最担心的事情。 听了这番话后,何老伯表示理解汪女士的担心,可房子已经过户给儿子、儿媳了,还能要得回来吗? 法官告诉记者,现在不少老人愿意在生前就早早地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孙辈。有的是为了得到子女更好的照顾,有的是为了避免身后继承时可能出现的税费,也有的是迫于子女的要求。老人们的这种朴素想法,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美好的效果。 相当一部分老人提早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后,恰恰出现了自己极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像何老伯这样因没有房子而找不到老伴的事情频频发生,甚至有的子女还将老人赶出门,或者将房产拿去抵债后一跑了之,这些都导致老人无家可归。而即使子女愿意归还房子,在办理转让手续时依然费时费力,要多花冤枉钱。 法官建议: 老人们不要过早地把自己的房产转到子女名下,尤其是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老人;老人对自己的财产,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置,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