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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浮山后六小区的芦桂荣老人怎么也想不到,无儿无女的她老来也能享受到由政府派来的“亲闺女”的伺候:42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徐红娟每天负责为老人洗衣、买菜、烧饭、聊天……被照顾得服服帖帖的芦奶奶逢人便说,是政府的好政策帮她解决了无儿养老的后顾之忧。 老有所养,残有所助,这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十一五”期间,面对老龄化加速的严峻形势,面对全市42万残疾人的殷殷期待,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占全市人口20%的老年人与残疾人得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养老服务暖人心
“‘十一五’期间,我市从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强化管理、社会联动四个方面对养老事业加以规划和完善,经过五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市、区、街、居四级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格局。”市民政局局长王凯在接受采访时说。 自2006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 “双千”计划(每年新增1000张养老床位、每年新增1000名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的困难老人)列入市政府实事,先后出台《青岛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青岛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政策、制度、管理作了系统的规范。特别是《青岛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及9个配套文件的出台,开启了我市养老服务崭新的一页。 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新出台的《意见》规定,对经审核评定、服务质量高、收费价位低、服务设施好的中低档养老机构,每接受一位青岛籍老年人入住,市财政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我们今年领到了20多万元床位补贴,利用这笔资金,我们给老人更换了被褥、购置了健身器材,提高了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 ”广和老年公寓院长赵华坦言,政府的好政策解除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老年人享受到的服务将更好。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已达253家,床位2.6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9.8张。养老机构和床位数分别是“十五”末的1.2倍和1.8倍。 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也同样赶上了“好时候”。和芦桂荣老人一样,“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1.2万名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其中,5358名困难老人享受到了政府出资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与此同时,我市还创造性地在社区居民家中建起了养老互助点1608处,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328个。 据统计,2006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8.75亿元用于养老事业的发展。其中投入近3亿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投入福彩公益金1.6亿多元,为20多万80岁以上老人发放体检补助;投入4亿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此外,还投入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为2500名在乡“三老”优抚对象修缮了危漏住房。 在大力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同时,我市超前规划养老事业,做到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齐抓共进。 2006年,我市首次提出把老年人精神关爱作为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向全社会发出“关爱老年人精神家园”的倡议。五年来,老年专题栏目《牵挂》、青岛“华龄之友”聊天室、“银屏惠老”等精神关爱活动充实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我们希望在全社会倡导积极的养老理念,通过加大物质与精神双重养老举措,让更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品位、更有品质。 ”市老龄办主任李雪华如是说。 残疾人事业添光彩 沐浴和谐春风,残疾人与老年人同样共享社会温暖。2006年至2010年,我市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从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基本生活、基本服务需求起步,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拓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促进了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改善。 今年48岁的残疾人喜子(化名)入住市北区残疾人托养机构已有一年多了。用他自己的话说:“院长妈妈照顾得好,这里就是我的家。 ”自从喜子的父母相继去世后,照料他的重任就压在了年近60的姐姐一人身上。 “在家洗澡、做康复训练都不方便。现在好了,有专人照顾他,每月政府还给补贴1000元,我的担子轻了不少。 ”喜子的姐姐姚女士欣慰地说道。而让残疾人喜子生活翻开崭新一页的,正是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惠残政策的结果。 2008年,借残奥帆赛在青岛举行之机,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2010年,又在全国率先推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继制定出台了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扶贫等40多项优惠政策,每年用于残疾人事业的专项资金多达1.3亿元,政策和资金的双重保障为全市42万残疾人带来了福音。 “机制决定工作效果。 ‘十一五’期间,市残联积极探索为残疾人服务的新路径,把社会资源整合起来,把社会资金利用起来,利用社会力量共同为残疾人服务。 ”市残联理事长孙佩英向记者介绍说,为将政府政策用好、用实,“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探索残疾人事业社会化发展的路子。以残疾人托养工程为例,目前,全市42家残疾人托养机构中,80%以上由社会力量兴办。对接受困难残疾人入住的托养机构,政府按照每名残疾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从政策上对社会力量办托养机构给予扶持,大大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入住机构安养的残疾人超过1800名,社区托管600余名,居家照料3600余名。 “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残疾儿童康复等系列康复项目,使11万残疾人得到了康复训练和功能补偿。此外还积极实施了促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工程,完善了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并举的特殊教育体系,填补了全市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空白,先后培训城镇求职登记残疾人4810余名,农村残疾人8200余名,安排残疾人就业3968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