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柴油荒进一步暴露了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症结,也加速了国家发改委实施成品油定价新规的决心。
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成品油定价新方案已经定稿,并等待国务院最终一锤定音,但因当前物价走高、通胀压力增大,政府预计将暂缓批示新方案。面对通胀压力,消息人士表示,新规很难在年前出台,而在新方案中定价权是焦点,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直在努力争取定价权。
消息称年前不会敲定新规
自从2009年5月开始执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成品油定价机制实行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伴随着争议。而全面爆发的柴油荒,加大了政府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决心。
据业内能源专家对外透露,发改委价格司两周前曾邀请专家召开成品油定价改革的相关座谈会,并透露修改后的成品油定价方案与现行方案相比框架未变,但调价周期可能会缩短到10天。另外,今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将不再上报国务院审批,发改委将自行按照国际油价变动幅度公布国内油价调整的幅度。
目前,距国家发改委11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已经超过22天,据盈讯网监测,三地变化率(布伦特/迪拜/辛塔加权均价变化率)已上行至6.20%,但国家发改委似乎已经将国内成品油价格锁死,这被业内猜测为政府正酝酿成品油定价新规的出台。
“听说成品油定价新方案确实已经定稿,并等待国务院最终一锤定音,但因当前物价走高、通胀压力增大,政府预计将暂缓批示新方案。而在出台新方案前,成品油价格也将暂时锁定,以避免在政府全面稳定物价的当口,油价调整给CPI指数增加新的压力。”发改委一内部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而对于新的成品油定价方案的出台时机,另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执行的成品油价格试行方案,原计划试行一年以上,据他了解,政府没有计划在年前最终敲定成品油定价新规,还要参考政府全力稳定物价后的CPI指数的变化幅度。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告诉记者,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证实了成品油价改的失败,没有实现市场化,反而给一些单位机会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规律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留下了空间,这一轮柴油荒的爆发将这些症结暴露无遗。政府要出台新规也正是因为目前试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失败。
石油公司争夺定价权
而在政府酝酿成品油定价新规的过程中,成品油定价权则是新的改革方案的焦点,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争取。
近日曝光的国家发改委就“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问题”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在两个待选方案中,发改委还未最终敲定,具体操作方案分别是将定价权限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或者发改委委托中介公司颁布调价。
据曝光的发改委第一个定价方案显示,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每桶40-130美元时,三大石油公司可以按照国家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发改委不再发文。
“这正是石油公司,尤其是基本垄断了成品油市场的中石油和中石化不遗余力争取的,在新规制定过程中,石油巨头一直在努力争取定价权。”上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在国内成品油市场,成品油价格常常出现批零倒挂的现象。广东一成品油贸易商告诉记者,两大集团常常在国际油价上涨的时候一起控制资源,造成成品油市场紧缺的假象,以实现联合推价的目的,为维护集团利益,两大石油巨头常常择机人为推价,并联合行动,也是批零倒挂经常出现的因素之一。
韩晓平也认为,中石油和中石化企业过于庞大,已经达到了制约政府的程度,不排除成品油短缺是两大集团争取定价权的一种手段。
而第二个定价方案是,当国内成品油满足调价边界条件时,发改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公布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企业可以此为基础自主确定具体执行价格,每次调价政府不再发文。
“这个可能性要大一些,政府应该会顾及到避免石油巨头对市场的垄断。”上述消息人士认为。
新规解决市场乱象
在目前的成品油市场,批零倒挂和汽柴油搭售屡禁不止,而成品油定价新规有望解决这些问题。
之前一段时间,炼油企业因为柴油短缺,在企业利益驱使下不惜违规突破发改委限价,导致全国范围的成品油尤其是柴油出现批零倒挂,柴油价格一度突破10000元/吨。
目前,通胀当头,政府正处在全力稳定物价的当口,在这种背景下,中石油和中石化批零倒挂的行为,终于引发发改委冲冠一怒,惩罚部分企业以儆效尤。
国家发改委12月6日披露,各地正抓紧设立反价格垄断的专门机构,选派相应人员开展价格反垄断工作。
不过,盈讯网分析师认为,新规一旦出台,调价有望不再报国务院审批,而是由国家发改委自行调节零售价。在国际油价与国内成品油价格顺畅接轨后,国内柴油批零倒挂的现象将有望完全消失。
但另一方面,据记者从各地成品油市场了解到,因为政府反价格垄断政策很严厉,目前两大石油巨头不敢贸然提高批发价格,而是普遍采取了柴油批发环节搭售汽油的政策,并实施保零售政策,批发控量出货。
上述广东贸易商告诉记者,华南目前批发汽柴油搭售比较严重,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都是这么操作,因为市场行情是汽油资源呈现过剩、柴油控量,目前主要是汽柴油2:1、1.5:1、1:1三种搭售政策。
中石化广州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柴油按正常价格批发情况下,如果不搭售是亏损的。虽然发改委明文指出零售环节强制搭售是违法行为,但并未明确批发环节搭售是否违法。
“这是钻政策的空子,汽柴油搭售肯定不合法,不过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仍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状态,国家发改委不但限价,而且全国一刀切,一旦成品油资源短缺,价格触顶,各地成品油批发价格加上运费都要亏损,也导致成品油有富余的地方难以向资源紧张的地区流动。”上述贸易商认为,新规缩短了价格调整时间,通过市场定价,这样像华南这种供求紧张的地方,因为价格高,自然会吸引成品油资源流入,资源量的增加自然有助于价格的缓解。
不过,在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和韩晓平看来,目前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走向真正市场化的条件和时机均已成熟,中国应该尽快实现成品油的真正市场化。(王冰凝)
成品油定价改革历程
1998年6月
《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出台,成品油零售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0年6月
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成品油市场“挂钩联动”,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
2001年11月
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006年10月
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
2009年5月
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