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号,我们节目曾经报道过,市南法院开始试行“限制高消费令”,对首批15位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明令禁止其乘坐飞机、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而昨天下午,被执行人侯某某,明知道有禁令,还要乘坐飞机,就被扣在了流亭机场,成为了岛城违反“限高令”的第一人。
【同期声】
调取监控录像的现场(就是这个男的...)
【正文】
这是昨天下午2点37分左右,流亭机场安检窗口的监控画面。侯某某打算乘坐5C4733航班去咸阳,结果,在机场过安检时,信息显示侯某某是“查控人员”。
【同期声】
机场安检人员(队长经过确认以后,他被带到了值班室,这个人是市南法院9月14号给我们的限制高消费令的名单里面的。)
【正文】
据了解,侯某某在2008年12月3日,用四方区兴中支路的一套房子做抵押担保,向一家银行贷款16万元,但是却没有按照约定期限还钱,截至2009年12月3日,侯某某还欠银行本金、利息共计15.5万多元。法院判决侯某某偿还欠款,但考虑到他的父母一直住在兴中支路的这套房子里,所以暂时没有拍卖房产。这次登机不成,侯某某被带回了市南法院询问情况。
【同期声】
崔巍 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 党组书记(之前他打电话来询问,是否可以乘坐飞机出行,这就证明他明知限高令对他有所限制的,然后他仍然去乘坐这种高消费的工具,所以被我们拦下了。)
【正文】
在市南法院,侯某某写了检查书,保证10月底前归还欠款,法院方面也从轻处理。
【同期声】
崔巍 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 党组书记(我们鉴于他这种比较好的态度,没有对他进行司法拘留,在他整个债务履行完毕以后,我们就对他撤销这种限高令。)
【正文】
本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