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告官”逐渐增多 土地行政争议成焦点 省二中院探讨建立行政与司法互动机制 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近年来,“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屡见不鲜,政府败诉早已不是新闻。日前,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昌江举行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与辖区政府部门探讨建立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审判和行政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民告官”占行政案八成 从去年7月起,二中院开始受理临高、儋州、白沙、昌江、东方、乐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类一、二审案件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25日,二中院受理的126件行政案件中,以市县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共99件,占案件总数近八成。 据二中院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二中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在总的诉讼案件中所占比例偏高,且有上升态势。但是,行政案件结案率偏低、撤诉率偏低、协调成功率低。 土地行政争议成焦点 根据统计,二中院受理的126件行政案件中,有113件涉及土地行政争议,比例高达89.68%。在土地行政争议中,主要表现为原告不服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裁决行为和土地颁证行为。 据了解,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不断推进,土地经济日益活跃,土地权益争议日益突出,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行为增多,具体行政行为被诉的机率也在不断增大。土地行政纠纷已成为我省的热点、难点问题。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的原因,海南土地权属争议的情况较为复杂,不仅给政府的土地管理行为带来困难,也给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正确处理好土地行政争议案件,关乎西部开发建设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六原因致政府败诉率偏高 从二中院已审结的72件行政案件看,辖区政府在一审中的败诉率为29.73%,高于全省的平均数。“民告官”案件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屡屡败诉的原因何在? 日前,二中院主要负责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政府败诉率偏高”的六大原因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行政管理延伸到群众的自治范围;行政执法随意性强,缺乏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政府部门消极应诉,怠于履职。 该负责人表示,政府败诉率偏高,表明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水平不高,毫无疑问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稳定。 建立长效良性互动机制 在政府败诉率偏高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通过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二中院主要负责人建议,为了促进辖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水平共同提高,建议建立二中院与辖区各市县区政府间长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据介绍,良性互动机制内容包括建立二中院与辖区内的市县区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二中院行政审判庭与政府法制办联系制度,建立重大、典型案例评析通报制度,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或听审,建议政府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行依法行政业绩考核制度。 二中院有关人士表示,在具体工作中,可考虑将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指标化,作为相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绩效考核依据,以此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和应诉意识的不断增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