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摄 2010年,中国的房价疯了。 这一年,北京望京地区“地王”边上的一套64平方米的住房,一个星期里总价涨了34万元。 房价令人们变得极度懊悔。有时候,小两口合计买房子,其中一个稍一犹豫,价格便又上蹿了十几万元,为此引来一番不满和争吵,乃至分道扬镳。这样的故事屡见不鲜。 不光是北京,倒退几个月,报纸和电视上,乃至街谈巷议里,人们的话题离不开“房价”、 房价是在人们犹豫不决的观望中突然爆发的。2009年年初,上一轮房地产的低迷期还没走出,那些钱包瘪瘪的人还梦想着房价再降一点,没成想,进入3月,它突然发力,且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小区半年前每平方米价格只有1.9万元,半年后一看,变成了2.9万元。原先是买了房子的人嫌降价太多,围着售楼处纷纷要求退房,现在一套房子刚开盘,就被抢光了。《参考消息》则援引外电:中国每天新建房屋面积,已经占全球总量的50%左右。 今年48岁的穆图,一年前卖掉自己在北京昌平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希望在北京城里买一套小一点的住所,结果,从2009年年末一直看到2010年5月,房价一路飙升,距离他的心理价位已越来越远。这让这个经历过中国住房改革全过程的中年人万分感慨。回想30年前,中国人的住房由单位分配,到今天北京、上海、深圳的房价甚至要“赶美超英”,这期间的变迁,真是沧海桑田啊! 1978:酝酿变革 1978年10月20日上午,邓小平在北京视察新建的几十栋公寓住宅楼时,曾希望能用积蓄替儿子买套房子。 随行的国家建委副主任张百发回忆,邓小平先是“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当时现场的同志没有人敢回答”,他又“自言自答说,如果房子算商品,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我的其他孩子不需要照顾,只有这个朴方,是因为我致残的,我需要照顾他”。 当时不像现在,房子尚未成为商品,中国大多数父亲也还没有替儿子买房的打算。不过,这一年发生了几件事,预示着中国人的住房生活可能要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变化。 这年秋天,邓小平访问新加坡。他特地听取了当地官员关于公共住房计划的介绍,并登上高楼,鸟瞰当地的住宅小区。访问结束当天,他又突然走进当地一个普通房间,认真看了每个空间,特别是洗澡间,并不住称赞。 再早些时候,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传达邓小平关于解决住房问题的指示,希望路子能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 1978年的中国老百姓还没有听说过“房地产”这个词语,他们只晓得自己家住的房子太挤、太小。在此前的将近30年里,涌动于大江南北的中国人,被西方新闻界形容成“蚂蚁”。这群蚂蚁人穿着邋遢,颜色、式样几乎相通的衣服,住在低矮、拥挤、破旧的房子里。 上海华光仪表厂会计杨希鸿的家,就是这些房子中的一间,13平方米,挤着3口人。3.6平方米,在当时是上海一个普通职工的生活空间。在一个不到1.2米高的阁楼上,杨希鸿的女儿上下了十几年。 不仅在上海,1978年的中国,拥挤是每一个城镇居民最真实的居住体验。近30年间,中国累计用在住宅上的投资为374亿元,年人均住房投资不足10元。到1978年,中国城镇居民的平均住宅面积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比1949年少了0.9平方米。其中有5年里,上海市的统建住宅没建造过哪怕1平方米。 住房窘迫到什么地步?学者杨绛后来回忆,她和钱钟书在学部办公室住了将近3年,“南北二墙各裂出一条大缝”。后来,人们发现胡乔木给国家领导人李先念写的“要房信”,一字一句地请求为顾颉刚、蔡仪等著名学者解决全家蜗居之难。而普通人住在废旧木板搭成的简易储藏室就算很不容易了,不少人无处栖身,流落街头。 这一年还发生过一些不怎么起眼的事情。一个叫王石的27岁“国家技术员”从广州第一次来到南方小镇深圳。他看到,路轨旁有丢弃的死猪,绿头苍蝇嗡嗡起舞,沙头角的中英街还只是“一条弯曲的石板窄街”。15岁的农村孩子潘石屹在甘肃天水一个山沟里读中学,每天饿着肚子苦读到深夜,完全看不出日后有身家几百亿的迹象。 同年,29岁的冯仑成了西北大学经济系的学生,后来成为经济学家的魏杰和张维迎也在这里学习。此时离他们分别对中国房地产发展产生影响还早得很。 1980年:开发 进入1980年才8天,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了,当时的深圳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骆锦星兼任总经理。 说是公司,其实只有5个人,除了总经理,还有财务、出纳、两个技术员,他们的资产是4部旧单车,一间平房和几张桌子,4万元港币的开办费是从香港商人那里借来的。 成立公司的目的只有一个:和香港商人合作建房子。此前,因为缺少资金,46岁的骆锦星正为解决两万平方米干部住房发愁,偶然听一个香港朋友说,你这个局长是在端着金饭碗要饭,为什么不可以你们出地,港商出钱,合作建房,利润分成? 这话把骆锦星吓了一跳。在当时,出让土地是要犯国法的,但得承认,这个提议挺让人心动。为了找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经历过“文革”洗礼的骆锦星,与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的一帮人经过冥思苦想,突然记起了“马恩列斯”,希望从“祖师爷”那里找到理论根据。 还真让他们找到了。翻了几天后,他们在《列宁选集》的“住宅问题”这一节中,查到列宁引用过恩格斯一段话:“……住宅、工厂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 骆锦星连夜向市委书记张勋甫报告,后者也引经据典地表态:“《共产党宣言》中还说"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你们就先干着试试看吧。” 有了这一表态,找投资并不用费多大事儿,一位香港老板骑着自行车到深圳来,坐在一个破凳子上谈成了这次合作。没过多久,中国第一份合作建房合同诞生了──这一天是 1980年1月1日。 从这一天开始,1980年成为中国房地产业突飞猛进的一年。就在当月,北京的《红旗》杂志发表文章,论证住宅属于商品,私人购房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矛盾。随后,围绕着福利分房是否应该坚持的问题,报纸上也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与此同时,《人民日报》则罕见地报道了吉林推广四平市建房出售经验的消息。这批住宅同时面向集体单位和个人出售。 4月2日,邓小平在北京一片灰旧低矮的建筑物旁边,对胡耀邦、万里等人发表了后来被称为《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的言论。这次后来被反复引用的谈话确定了几个原则,其中包括“房子是可以卖的”。他指出:“城镇居民可以自己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房。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还清。” 这一讲话在一定范围内传达后,有很多人不理解,心存疑虑,非议之声不断。不过,到10月,全国已经有128个城市和部分县镇开展了私人购买、建造住宅的工作。北京市在9月成立了全国第二家房地产公司──北京城市开发总公司,拉开了开发北京的序幕。 这一年还有一个文件应该被记住,因为30年后的人们对它谈及的内容一定不会陌生,那就是《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这个纪要明确表示,对新建小城市、卫星城、现有的城市新建区、旧城成片改造区,都应该考虑“组织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