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09年10月23日,在日本首都东京,幸存劳工邵义诚(前左二)、死亡劳工遗属杨世斗(前左三)和曲启杰(前左一)与代理律师内田雅敏(前右一)走向法院。新华社记者刘赞摄 中国劳工拒绝日方赔偿 称付救济款是侮辱 据央视昨晚最新消息,有报道称183名原中国劳工及其遗属代表与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达成和解,西松建设公司将支付赔偿金额共计1.28亿日元。但遭到中国劳工原告 据悉,西松公司要求在和解条款中写上中国人的请求权已丧失,在此情况下给予适当的救济,原告认为这是对中国人的侮辱,所以拒绝。劳工原告将于今日召开记者会,并要求西松公司诚意对待历史责任,不要玩文字游戏来推卸责任。 据新华社消息, 26日下午,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在东京简易法院法庭上与“新潟县信浓川水电站中国劳工诉讼案”原告实现和解,向原告谢罪并给予赔偿。 和解书说,西松建设公司承认二战时强迫中国劳工做苦役的历史事实,表示对此负有历史责任,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谢罪,并向受害者及已故受害者家属给予1.28亿日元的赔偿。 1944年6月至1945年1月,“西松组”(现西松建设公司)将183名中国劳工强掳到日本新潟县信浓川水电站工地从事重体力劳动,中国劳工受尽了迫害。 中国劳工1997年9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西松建设公司谢罪并给予赔偿。东京地方法院2003年3月作出驳回原告诉求的一审判决,原告随后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东京高等法院2006年6月驳回原告诉求。再次上诉后,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驳回中国劳工的诉求的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