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财政部获悉,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都要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通知指出,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 据专业人士分析,这部分费用如果计入工资收入,可能会导致职工多缴个人所得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安体富教授认为,财政部此次下发的通知是明确了单位经常性的补贴像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等都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如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张小姐,公司每月发给她1400元的交通、通讯补贴。根据新的规定,这1400元补贴今后将要和她的5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 通知称,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通知称,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系主任刘瑞认为,此次财政部将补贴纳入个税征收范围,是考虑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不少企业钻制度空子,福利补贴往往比基本工资高出几倍,这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抑制高收入、高福利的石油石化、电力等垄断企业员工薪水,堵住这部分税收漏洞。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