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称保存有淫乱现场留下的小部分物证
11月2日,阜新市海州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在互联网上连续发帖,实名举报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多年来对自己打击迫害,诱骗逼迫自己企业员工参与吸毒、集体淫乱。上官宏祥不但在网上公布了几名女当事人的录音及“自述”等证据,并称保留了于洋等人淫乱时的床单和有精液的避孕套等物证。
2009年11月2日,阜新市海州区第十六
届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在天涯杂谈等各大论坛上连续发布题为《强迫吸毒然后滥交:一个女大学生的血泪控诉》的举报帖,称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聚众吸毒、淫乱;同日,网媒新湘报采访举报人上官宏祥并刊发了题为《阜新公民实名举报政法副书记吸毒淫乱》的文章。随着两篇文章在网络上的传播,“人大代表举报政法委副书记吸毒、淫乱”的话题迅速进入众多媒体关注的视线。
2009年11月10日,举报人上官宏祥位于阜新市海州区的工厂发生火灾,数百平米的生活与办公区域被毁,据上官宏祥称,里面存放的大量物证被毁。11月13日经海州区东梁派出所调查,事故原因认定为“电暖气长时间通电使用,因无人看管过热,引发火灾。”
由于被举报者的特殊身份,所举报的事实情节有些匪夷所思,正义网记者对上官宏祥进行了多次采访,对部分核心问题反复询问。以下为采访录音整理:
举报人上官宏祥在正义网接受记者采访
正义网:您在举报信中提到,政法委副书记于洋对您多年进行打击迫害,您觉得于洋为什么要跟您“过不去”?
上官宏祥:我与于洋的矛盾应该是在2000年左右产生的。我先说说我自己的经历。我生于1961年,是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我本人没有读过多少书,年轻时经营过煤炭的运输、贩卖,积累了一些人脉资源。大约1992年的时候,我向朋友借了十几万元,承包了阜新矿务局下属一个小煤矿,开始经营煤炭开采。1999年左右,我又收购阜新矿务局下属的一眼矿井,后改名叫“经伟煤矿”,该矿井地理位置在阜新市海州区辖区内。
当时,由于国家刚刚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煤矿,各矿之间经常发生各种利益纠纷,当地政府或有名望的乡贤有时出面来调解。于洋当时是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他或明说或暗示,要求各矿业公司给他暗股,由他的亲戚出头收股,这甚至成为了阜蒙县开矿的潜规则。
正义网:这些情况您是“听说”的?
上官宏祥:我们当地的人都知道。我本人当时是海州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在当地有一定名望,并年龄比于洋大。除了每年给于洋送上年礼三万元以外,于洋并未强行要求在我名下的“经伟煤矿”占“暗股”。彼此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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