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政府11月11日发布公告,明确市本级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人员及执法权项目,并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从今年起,南昌市法制办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行政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单位的性质、执法类型、设立的法律依据及其职能职责等。对没有依据、执法权过时的以及不同部门执法“打架”现象进行清理,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编制人数、持有 经过清理,南昌市共明确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211个,具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7962名。各行政执法部门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078项,市政府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96项。所有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目录和执法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昌网公布,接受市民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