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收入节节高
1949:144元
2008:20464元
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城市居民收入,是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各种税费以后的余额,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1949年,青岛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4元。1978年,突破300元,达到336元。
岛城市民收入真正大幅提升,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84年,达到665元。1992年,超过2000元,达到2138元。1995年,突破5000元,达到5357元。
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岛城市民收入进一步提高:2000年,升至8016元。2003年,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075元。2006年,达到15328元。2008年,突破2万元大关,跃升至20464元,相当于1949年的142.11倍。
与此同时,岛城市民的消费水平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1978年,青岛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开始有统计记录,当年为321元。2008年,达到14999元,是1978年的46.73倍。(记者 刘芳滨 于日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