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间受贿房产达29套,贪欲之害使原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处长陶建国被捕到案。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受贿案,检方公诉人指控其受贿财物共计1485万元人民币。
42岁的陶建国历任浦东新区农村发展局城镇建设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案发时担任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处长。他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罗列了他受贿的过程。
从1999年至2008年,他先后收受房地产公司和其他企业老板的钱款共计106万元。在上海申港房地产公司和上海兴都房地产发展公司开发有关项目时,他收受这两家公司总经理洪兴给予的房产29套。按当时的房价折算,29套房价值1379万元。
庭审时,陶建国承认得到过这些钱款和房产,但他认为,他是上述两家房产公司的大股东,29套房产是公司分红所得,因此不能以受贿论处。公诉机关认为,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借此获取非法利益,符合受贿罪的特征。为查明事实,法院对该案进行两天的庭审。(记者 徐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