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9日讯 昨天,在山东省政府礼堂举行的“全省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上,青岛港集团荣获了“2008年度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称号,省长姜大明亲自给青岛港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颁发奖牌和证书,共授予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各100万元人民币。 此次大会是由山东省委、省政府组织,对2008年中全省在加大节能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共授予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2008年度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会上还评出了5项“2008年度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51家“2008年度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称号和49项“2008年度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 青岛港作为山东省龙头港口,与日照港、威海港加强合资合作、共同发展,为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2008年,青岛港实现吞吐量3.05亿吨,居世界大港第七位;集装箱吞吐量1002.4万标准箱,居世界集装箱大港第九位。港口生产同比增长13.3%,综合能源单耗同比下降4.4%。今年上半年完成吞吐量15767万吨,同比增长5%;完成集装箱510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综合能源单耗下降3%。(青岛新闻网记者孙璐璐) 附:青岛港在全国沿海港口第一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环境友好企业”。2008年世界环境中心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授予我港“节能环保最佳企业”荣誉称号。2009年,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荣膺“2008年中国节能减排功勋人物”。2008年,交通部先后三次在青岛港召开了节能减排技术经验现场会;山东省交通港航系统先后两次在青岛港召开了节能减排现场会。集装箱轮胎吊“油改电”项目和“学良节油工作法”被评为全国交通行业节能示范项目。2008年9月,中宣部、交通部、新华社在北京主办了“中国大型企业—青岛港节能减排成果高层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