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港管理队伍中走出的港口公安局局长隋振坤被评为全国“任长霞式”公安局长
隋振坤,197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青岛港公安局局长。先后荣获嘉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二等功1次。1998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国任长霞式公安局长”,以及“青岛市优秀党员”、“集团劳动模范”等称号。
多年来,隋振坤同志始终
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抓班子、带队伍。他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坚持深入基层,与民警谈心、实地调研,每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一线调研中度过的。在他组织领导下,该局严格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年体检及健康档案制度;每年组织离退休干部健康查体,为民警和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发放生日蛋糕;为值班民警提供早、夜餐,年年举办民警子女夏令营,开展各类文体、联欢,慰问老干部和贤内助等警营文化活动。工作中,他时刻以任长霞同志为榜样,敬业奉献、创新进取、一心为民。他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凝聚合力和战斗力。他爱憎分明、疾恶如仇,视港口和职工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提出了“港口公安要研究港口”的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加大治安、交通、消防“三大主业”工作力度,对侵害港口和职工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快侦快破。他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带出了一支坚强有力的港口公安队伍,为维护青岛港政治、治安稳定和服务港口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他的带领下,港口公安局先后被公安部授予“2001-2002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被交通部公安局授予“2003-2004年度交通公安系统优秀公安局”、“2002-2004年度交通公安系统执法质量优秀单位”,连续15年保持“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被评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2009年在庆祝海军建军6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安保工作中,该局被交通运输部公安局通令嘉奖并荣立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