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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亿!市南法院掀起“执行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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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05 15:25:46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我们对24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逐案研究分类,将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执行积案列为清理重点,报区委政法委督办。剩余积案分别由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挂牌督办。

    ——市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兵

    本报青岛5月4日讯 市南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截至目前,已经清理执结24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从“老赖”手里执行回1.6亿元欠债,在青岛市掀起了一场“执行风暴”。

    5月4日,市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兵介绍说,市南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采取了六项主要措施:一是依靠上级法院和党委的领导监督。在青岛市中级法院公布的五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进度通报中,市南法院两次排名第一。二是建立挂牌督办逐案到人的责任制度。市南法院对246件有财产积案逐案研究分类,将其中23件涉及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执行积案列为清理重点,报市南区委政法委督办。将剩余的223件积案,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分为小标的额、房屋迁让、金融借贷等类型,分别由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挂牌督办。根据积案分类,成立清理专案组,逐案制定清理计划,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周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专案组的工作汇报,定期通报集中清理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根据需要通盘进行调度,建立积案总台账,逐案建立清理进度表。三是开展专项案件分类清理行动。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先后开展了小标的额积案、房屋迁让积案、金融积案等专项案件分类清理行动。四是运用“三步走结合三穷尽”的清理原则。市南法院将案件清理过程分为“启动、实施和救济”三大步。另外,在市南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共组织集中拘传行动6次,强制拘传30余人,实施司法搜查20余次,有效地推动了清理活动的开展。五是将每月第一周的第二个工作日定为执行大接访日。六是将每月第一周的第三个工作日定为执行案件的公开发布日,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及案件当事人参加。

    据赵兵介绍,下一步,市南法院将对几千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清理。法院也将利用社区网络开展执行工作,借助街道社区力量,调查、了解、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执行中,一方面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为被执行人恢复经营创造条件。如争取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部分债务等。另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抓住时机促成双方和解,以和解求双赢。

    据了解,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赵兵说,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应该寻求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审、执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也非常重要,法院要做好民商事调解与执行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调解容易执行难的情况。赵兵认为,各部门要联合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感,改善执行难的人为环境问题。即教育市民依法办事,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让人们认识到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将执行案件录入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工商登记、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使得被执行人如出现严重资信问题,那么其无论融资或出入境等都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记者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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