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把3月28日确定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这是西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一天是西藏人权史上、社会发展史上的伟大转折。
50年前的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职权。从这一天开始,随着平叛和民主改革的进行,西藏发生了一系列伟大的转折:
——政权性质的伟大转折。埋葬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主
阶级的专制政权,建立起人民民主的新政权。西藏地方政府的解散,有两大历史意义:其一,它说明代表三大领主压迫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封建农奴制政权走到了尽头,这个政权的灭亡是历史的必然;其二,封建农奴制度灭亡的同时,又是西藏百万农奴的新生,他们从此走上了翻身解放的广阔道路。
在封建农奴制度下,广大农奴和奴隶为什么受压迫、遭蹂躏?因为“印把子”和“刀把子”即政权和军队掌握在农奴主阶级手中,三大领主凭借政权和军队为所欲为,随意侵犯和剥夺农奴和奴隶的人权。平息达赖集团发动的全面武装叛乱,农奴主阶级欺压农奴的“刀把子”不复存在。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农奴和奴隶行动起来,建立起为自己撑腰的人民政权,把“印把子”掌握在自己手中。
资料图片:选举产生的乃东县委在研究全县工作(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1959年7月5日,乃东县凯松溪卡以朗生、堆穷为主,成立了西藏第一个乡级农民协会。同年7月19日,乃东县成立西藏第一个县级农民协会。此后西藏各地按照凯松的经验和步骤,先后成立了乡、县级农民协会。农民协会代行基层政权的职权。1960年底,全区成立乡级政权1009个,区级政权283个;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成立了人民政权。4400多名翻身农奴出身的基层干部逐步成长起来,本地藏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总数增加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政权性质的改变,为广大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提供了前提条件,为他们拥有人权、享有人权、发展人权提供了根本保证。从此,西藏由专制走向民主。
——所有制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独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建立起劳动者个体所有制。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占有,他们被称为西藏的“三大领主”。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构成农奴主阶级,约占西藏人口的5%。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靠耕种农奴主的土地艰难维持生计。
资料图片:山南地区乃东县农民举行“三反双减”大游行(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这种所有制形式是农奴主阶级剥夺和侵犯农奴和奴隶人权的经济基础。到1959年秋冬,这种极不合理、极不人道的所有制形式被彻底改变了。民主改革中完成“三反双减”(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减租、减息)的西藏农区,先后进入分配土地阶段。土地分配中尽可能满足贫苦农奴和奴隶对土地的要求,对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原来耕种的农奴主的土地,原则不动,只对少数富裕农奴耕地超过当地人均土地一倍以上的,经过协商进行调剂;对自愿还俗的僧尼和被俘或投降后释放回乡的参加叛乱的贫苦农奴,与农奴和奴隶一样分给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1959年底,西藏已有57个县、74万人口的地区,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有32个县、约43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1960年10月,西藏全区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工作。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克(约合280多万亩),分给无地的农奴和奴隶20万户、80万人。1961年初,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彻底瓦解了封建农奴制度的经济基础,为广大农奴和奴隶拥有和行使人权提供了物质保证。
——人身地位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三大领主对农奴阶级的人身奴役,广大农奴和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旧西藏的农奴占人口的90%,分为“差巴”和“堆穷”,差巴是领种份地(差地)支差的人。堆穷意为小户,有的是外来的逃亡户,有的是种内差地的“朗差”。还有大约5%的奴隶,称之为“朗生”,也就是家内奴仆。“差巴”、“堆穷”、“朗生”被束缚在农奴主的庄园里,毫无人身自由。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使广大农奴和奴隶成为农奴主的私有财产,毫无人权可言。三大领主随意支配农奴,用于赌博、抵债、赠送、转让和买卖。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纳“赎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纳出生税,登记入册,注定终身为奴。农奴若被迫流落外地谋生,要向原属领主交“人役税”,持已交人役税证明,才不至于被当作逃亡户处理。
资料图片:西藏各地群众开展诉苦运动(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民主改革中,中共西藏工委始终坚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劳动人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农奴和奴隶纷纷行动起来,吐苦水、挖穷根、烧毁卖身契,用自己的双手搬掉了千百年来压在头上的大山。农区、牧区、城镇先后废除了人身依附关系。1961年1月,寺庙民主改革结束后,所有寺庙均选出管理委员会,废除了封建特权,实行民主管理。废除农奴主占有农奴人身的特权,是伟大的革命,是西藏农奴阶级获得人权的根本标志,开创了劳动人民自由自主生活的新时代。
——经济地位的伟大转折。废除了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剥削,翻身农奴第一次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剥削,使农奴和奴隶的劳动成果丧失殆尽,严重威胁着他们的生存权。农奴主对农奴的剥削,主要形式为“差”。这是一种包括徭役、赋税、地(畜)租在内的含义十分广泛的差税总称,统称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达70%至80%。农奴主剥削农奴的另一种主要方式就是高利贷。三大领主都是大大小小的高利贷剥削者。历代达赖喇嘛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机构“孜布”和“孜穷”。西藏地方政府设有为数不少的放债机构,其下属的基巧、宗政府都放高利贷,放债、收息成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西藏的大小寺庙没有不放债的。高利贷盘剥的收入占拉萨三大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总收入的25%至30%。贵族绝大多数也放高利贷,债息在其家庭收入中一般要占15%至20%。农奴为了活命只好举债,欠债的农奴要占农奴总户数的90%以上。高利贷年利率一般都很高,向寺庙借钱利率为30%,借粮利率为20%或25%;向贵族借钱利率为20%,借粮利率为20%或25%。高利贷利滚利,造成永远还不完的“子孙债”和以借贷人、担保人全部破产而告终的“连保债”。
资料图片:翻身农奴在民主改革中分到牲畜(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1959年7月1日,农区实行民主改革,开展“三反双减”运动,对未参加叛乱的封建领主出租的土地,由原来收取占收获物一半以上的租额,减为二成,领主与佃户二八分成。到1959年下半年,西藏51个县的650多个相当于乡的地方、45万农业人口完成了“三反双减”运动。山南、拉萨等5个地区共废除三大领主的高利贷债务合粮食850万克(约合2.3亿市斤),减租减息折粮30万克,共计折合粮食1.23亿公斤,翻身农奴人均债务就免除粮食750公斤。拉萨、山南等地解放朗生2万多人,发放安家粮58万克,他们还分到了房屋、农具以及生活用品。牧区废除名目繁多的乌拉差役,废除农奴主及其代理人借给牧民的高利贷。1961年上半年,西藏牧区28万人口中,有25万人口开展了“三反两利”(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工作。随着民主改革的完成,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剥削退出历史舞台,劳动成果归劳动者所有,极大地维护了百万翻身农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法律地位的伟大转折。废除了维护农奴主阶级利益的法典,建立起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法律制度。旧西藏的《法典》是三大领主剥夺人权、统治人民的工具。《法典》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所豢养的代理人;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他们没有任何人权。
《法典》关于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 其命价仅为草绳一根。
资料图片:正在受手械刑的农奴(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抛入水中,或杀戳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而广大农奴和奴隶的权利,法典则没有丝毫保障,遭到迫害的农奴和奴隶甚至连喊冤都是非法的。法典规定:“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 者拘捕之。”法典还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
西藏民主改革废除了摧残人性、极其野蛮残酷的旧法典,建立起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制度。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又选举出席全国和自治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利。
资料图片:选民们手持选民证和哈达(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1961年4月,西藏各地乡一级基层普选开始,百万翻身农奴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农奴。旺青格勒曾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活得心里真敞亮。尼玛次仁的经历是百万农奴由农奴成为主人的真实写照。1965年8月,西藏乡县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区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当时,江孜县的选民还把选民证称作“当家作主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西藏的建立,为广大人民拥有和行使人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宗教信仰上的伟大转折。民主改革前,代表农奴主阶级核心价值观念的宗教,直接掌握在农奴主阶级手中,宗教信仰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成为其麻痹人民的工具。在政教合一的旧西藏,宗教势力一方面通过行政权力,对农奴和奴隶进行今生统治;另一方面,通过宗教特权,以对农奴和奴隶的来世进行赏罚为名,实施精神恐吓。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西藏很多农奴和奴隶信奉藏传佛教,相信来生转世说,而统治阶级正利用了这一点为自己服务。英国人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一书中写道:“因为西藏人虔信他们那种形式的佛教,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事实上,旧西藏的绝大多数普通僧侣同样没有摆脱农奴身份,所谓“僧侣势力”是被极少数上层僧侣和僧侣化的贵族所把持。埃德蒙在书中还写道,“你下辈子是人还是猪,难道对你没有什么关系吗?达赖喇嘛能保你投胎成人,当大官,或者更好一些——在一个佛教兴盛的国度里当大喇嘛”,相反,如果你不听他们的,会世世代代不得转世。僧侣势力就是采用这种精神恐吓,来维护他们政教合一的统治。
三大领主为了使封建特权神圣化,从精神上奴役人民,凡是与统治阶级意志相违背的任何新思想、新文化和科技知识都被视为异端邪说,从而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教育的普及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民主改革后,西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行政教分离,废除一切封建特权,规定宗教不得干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由此宗教信仰成为信教群众的私事,百万翻身农奴从政教合一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迸发出来。
——教育权利的伟大转折。旧西藏的文化教育是为三大领主服务的,而且非常落后,没有一所近代意义上的学校,全区仅有2000余名僧侣和贵族子弟在旧式官办学校和私塾学习,农奴和奴隶被剥夺了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曾经创造灿烂古代文化的西藏人民,和平解放前文盲率高达95%以上。实行民主改革,人民政府致力于教育事业。民主改革后的两年,西藏新增公办小学和夜校600所,2万多名翻身农奴的孩子第一次踏进校门,学习藏汉语文和政治、科学知识。百万翻身农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素质普遍提高,这为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文化条件。
资料图片:农奴的孩子第一次踏进校门,学习知识(图片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上述七个方面的伟大转折,归结到一点,就是结束了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人权的历史,使广大农奴和奴隶彻底翻身解放,当家作了主人。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伟大的日子——1959年3月28日。
50载沧桑巨变,西藏经历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然而,达赖集团却顽固坚持“西藏独立”的立场,鼓吹封建农奴制度是“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散布“西藏没有人权”,“没有宗教信仰自由”,“西藏的传统文化正在毁灭”等谬论,其目的是否定民主改革的伟大成果,恢复其在西藏的统治。
“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西藏各族人民已从民主改革50年来西藏的发展变化和人权的巨大进步中深切体会到,没有民主改革,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没有民主改革,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达赖集团篡改历史,企图让西藏社会倒退到50年前,只能是枉费心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民主改革50年来的事实证明,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在西藏制造社会动乱的总根源,是阻挠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西藏人民要巩固民主改革的伟大成果,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定不移地推进科学发展、推进长治久安。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西藏民主改革50年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中国共产党是西藏人权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发展者,是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开创西藏更加美好的未来。(藏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