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专题>节会类> > 正文

欠40元被收200滞纳金 市民搬家忘交天然气费

来源:青岛晚报-- 2009-02-20 09:58:57 字号:TT

    晚报讯 “我只欠了40多元钱,怎么收我200多元的滞纳金啊!”昨日,市民葛小姐向晚报维权qq(200871951)反映说。她去年夏天搬家的时候,忘记了缴纳天然气费,今年她想起来去补缴欠费的时候,却被账单吓了一跳。“供气公司的滞纳金收取标准合理吗?”葛小姐感到很疑惑。

    市政服务电话12319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当市民拖欠供气费的时候,供气公司会通知市民在七日内补交供气费,逾期不交则会按照3%。-1%标准收取滞纳金,葛小姐由于欠费时间过长,所以被收取了高额的滞纳金是属于正常现象。

    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赵律师告诉记者,葛小姐拖欠供气费本身是有过错的,按照供气公司规定是要缴纳滞纳金的。(记者 陈小宁 实习生 牟宗良)

更多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