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商务部召开全国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商务部于广洲副部长就宣传贯彻新《条例》和下一步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卫生部、工商总局也就贯彻条例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马世忠副市长代表我市就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了发言。
全国会议结束后,马世忠副市长又就深入把握新《条例》内容和实质,扎实做好我市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三点明确
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作为一项事关人民生活、事关迎奥环境、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确保肉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生猪屠宰执法管理人员和屠宰企业的集中学习培训,为贯彻落实新《条例》打好基础。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市经贸委要会同工商、畜牧、环保等部门,依据新《条例》及配套规章,结合《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尽快制定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和畜禽屠宰厂设置规划,组织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重新审查和备案登记工作。组织修改《青岛市畜禽产品入市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开展以“整顿屠宰加工企业、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为重点的“迎奥运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百日会战行动”。要根据新《条例》赋予的新职责、新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工作中空白点和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要做好市场保障。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运行的监测和调控,落实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加强重要商品货源组织,保证市场运行平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加强我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要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到今年的“菜篮子”区、市长目标责任制中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有关部门要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将新《条例》宣传到企业、宣传到乡镇社区、宣传到经营业户、宣传到广大消费者,让企业、群众正确运用新《条例》维护权益、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