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8-03-07 10:00:02 青岛晚报
美容过敏退卡被拒 梁女士维权拿回2600元
晚报讯 消费者梁女士在香港中路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价值2800元的美容卡,在两次美容后脸上出现过敏性红斑点。美容院以办理的美容卡属“定金”性质为由拒不退款,只同意退还等值的化装品。昨天,湛山工商所负责人对此表示,美容店对美容卡属“定金”的理解错误,消费者办卡交纳的费用其实是预付款,而不属“定金”。经调解,梁女士一次性取回了美容卡余款2600元。
(记者 曹为鹏 通讯员 宿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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