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不交包装费不退货 消协认定为霸王条款
市民罗先生在苏宁电器购买一台电视,等了8天对方也没有上门安装。
丢了包装箱商场不退货消协认定苏宁电器规定的电器外包装丢失需交包装费才退货属霸王条款。
承诺24小时上门安装,消费者等了8天却没见人;包装箱子还要保存一个月,否则不退货。昨天市民罗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诉说了自己在苏宁电器购物后遇到的烦心事。昨日下午,市消协认定,苏宁电器规定的家电没有外包装不退货属于霸王条款。
苦等8天未见安装工
罗先生告诉记者,1月14日下午,他在苏宁电器香港中路店花了13900元买了一台索尼46英寸彩电,“当时,商场的营业员承诺24小时上门安装,并告诉我不要打开包装箱,否则出现问题他们不负责。当天下午,彩电就送到我家了,工人说次日上午就可以上门安装。”
罗先生满怀欣喜地在家等着对方,等了4天但一直没人上门服务。“我给苏宁打两次电话,他们说给我联系一下,却没有了下文。”罗先生随后投诉到消协。又过了4天,直到1月22日,实在等不及了的罗先生只好自己动手打开包装箱子,原本想装成壁挂的彩电,只能放在电视柜上了。
“就在我安装了电视后,苏宁电器给我来电话,说下午会来人给上门安装。我说不用了,我自己安装好了。”罗先生愤愤不平地说,“原先的承诺怎么不算数了,至今他们连个道歉的话语也没有?要是电视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呢?谁来给我负责任呢?”
包装还要保存一月
罗先生购买了彩电后,苏宁电器的营业员告诉他,电视包装箱要保存一个月,否则出现质量问题,商场不给处理。昨天,罗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张发票上,记者看到背面印了一条“外包装保存一个月”的字眼。“包装箱子挺大的,占据了阳台的大部分空间。”罗先生说,苏宁电器的这条规定根本不为消费者考虑。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了苏宁电器香港中路店,在三楼电视卖场,家电部的一名营业员告诉记者,在市内四区、崂山区的顾客,他们一般会在三、四天上门安装电视。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如果没有包装箱,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场不给处理。记者拨打苏宁电器青岛地区客服电话,16号接线员告诉记者,电器的安装不归苏宁,由厂家售后来负责。不过她说,罗先生的情况,如果出现问题的话,应该由厂家来负责任。
至于包装箱子要保存一个月的问题,16号接线员说,这是苏宁的规定,消费者如果没有包装箱,苏宁要收取一定的包装费,才能办理退换货手续。
收取包装费属霸王条款
昨天,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韩冰告诉记者,市消协调查发现,消费者在没有包装的情况下要求退货,商场规定要收取100-300元价格不等的包装费,否则不予退货。商场收取“包装费”是一种不平等条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市消协认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只要符合“三包”规定,商家就不得因为没有外包装而拒绝承担“三包”义务。消费者购买的是商品,外包装是来保护商品的,消费者没有义务来保存这个包装。
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王峰认为“外包装保存一个月”、“收取包装费”只是商场的单方规定,没有法律效力。商场没有权利收取包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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