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平安山东建设大会电视会议,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省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开创平安山东建设新局面。省委书记李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姜大明主持会议。
市领导阎启俊、夏耕、张若飞、李增勇、臧爱民、姜杰、何建平、于锦初、邹川宁、刘命信出席青岛分会场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分析“平安山东”建设形势,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要坚持稳中求进谋全局、好字优先促发展,努力做到稳增长、稳市场、稳物价、稳金融、稳人心,形成安定和谐、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改善民生,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切实改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物品的安全管理,健全不同行业、领域的风险应急机制。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把平安建设延伸到各个行业、各种经济组织和千家万户。要加强对平安建设的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制,完善齐抓共管机制,确保维护稳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我市共有39个单位、44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市南区、崂山区、黄岛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胶南市委政法委书记封洪海“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一等功;授予青岛监狱第九监区监区长兰河、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干警赵旬“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省综治委、省人事厅授予市公安局四方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李华亭等7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二等功。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7个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称号;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臧玉等7人“公正执法标兵”称号,并记二等功。省综治委授予青岛烟草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称号;授予市南区综治办综合科副科长黄楠等13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三等功。省委政法委授予青岛市委政法委等14个单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田峰等14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称号。
会议还对做好两会、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要求。(戴 谦 王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