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吴梓钰
本报讯 (记者孔繁平 卢金增 通讯员刘云 刘刚)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近日对山东英才·银座双语艺术幼儿园班车闷死儿童案进行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杨翌有期徒刑二年;齐庆国、张亚锋以相同的罪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8月8日,教师杨翌、张亚锋跟乘司机齐庆国驾驶班车接送幼儿到山东英才·银座双语艺术幼儿园阳光分园。杨翌抱 扶幼儿下车,安排张亚锋到大厅内整队,随后,在未清点下车人数、没有进入车厢内部仔细查看的情况下,两人直接带领下车的幼儿进入园内;司机齐庆国将班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在没有确认乘车幼儿全部下车的情况下关闭车门离去,致使5岁幼儿吴某滞留车内中暑死亡。三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投案。
由于三人自动投案,被法院认定为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截至记者发稿前,三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另据了解,此案提起公诉后,被害人的亲属与幼儿园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幼儿园赔偿被害人亲属住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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