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食品违法最高可领五万奖金
我市昨披露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细节:
发现10类违法可通过5种方式举报 贡献重大奖金不封顶
早报讯 市民举报食品加工黑窝点,有关部门一经查实最高奖励5万元。昨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新闻办召开《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有关细节。办法还规定:有特别重大贡献举报的,奖励额度可以突破5万元。
这10类违法请你举报
办法规定,市民可以采取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来访5种方式举报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要有接报受理记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在3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市民的举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0类违法行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销售失效、变质、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的;销售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生产、销售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的食品的;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违法、违规销售盐及其产品的;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范围、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其他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贡献重大奖金不封顶
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事实结论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分为4个级别,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给予案件举报人的奖励额度,按每案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下列比例确定:罚没收入不足1万元的,给予100元至1000元奖励;罚没收入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罚没收入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给予5000元至20000元奖励;罚没收入在50元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0元。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举报,并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可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奖励额度不能按罚没收入比例确定的,可酌情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下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匿名举报也能领奖金
办法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名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相应奖励;对匿名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查证属实的,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也应给予奖励;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得重复发放。
案件调查处理部门应当自作出案件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上报奖励意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7日内审定并回复。举报人须在3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案件查处单位申领奖金,也可通过银行划转、别人代领等。
执法人举报不能获奖
办法规定,有4类情况不属于奖励范围,分别是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或其代表、委托人的举报;属申诉案件的举报。
各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查办的;有泄密行为的;向被举报人透露相关信息,帮助其逃避查处等违法行为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陈勇 刘延青)
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和监督电话(24小时接听)
市农委:(受理初级农产品种植环节的举报)电话:80793767(工作时间)、85911992
市质监局:(受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举报)电话:12365
市工商局:(受理食品流通环节的举报)电话:12315
市卫生局:(受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举报)电话:85788111
市药监局:(受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电话:82899050(工作时间)、96001111
市经贸委:(受理畜禽屠宰环节的举报)电话:85911160
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理水产品养殖环节的举报)电话:85886970(工作时间)、85886981
市畜牧局:(受理畜禽养殖环节的举报)电话:82866105(工作时间)、85065200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监督、督查与审核工作。监督电话:85911251(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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