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试点有望年内成行
今年财政预算报告中一句要“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犹如一把“达摩克
利斯之剑”悬于房地产开发商头顶,而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将“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等纳入2007年工作部署中。
“不是今年开征,明年也会征”,一位开发商悲观地认为。
而消息人士却透露,国税总局已在几个城市做过“空转”——模拟试点,但其中还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今年有可能在部分地区或城市“实转”——征收试点,但全面开征还有待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
物业税成“达摩克利斯之剑”
“从‘抑制房价’的表态到‘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措施,这明显地释放出了政府将继续加强房地产业进行调控的信号。”从事房地产业的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向新华社记者表示。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此前也曾透露,建设部正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问题,大户型住宅的税负肯定比中小户型重。
物业税也叫不动产税,它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不动产税是拥有房屋所要交纳的税,属于持有税。中信证券研究部研究员王德勇认为,开征物业税直接增加了需求方持有房地产的成本,对投资和投资性需求的抑制作用较大。
社科院财贸所专家认为,开征物业税的意义绝不仅限于调控房价,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开征物业税能够改变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开发模式。物业税作为地税,一旦征收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它能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收益不仅取决于房地产的规模,更来源于由于房地产升值所带来的房地产税收增值。
“开征房地产税,能够引导地方政府增加基础设施,提供更多公共服务,改进区域环境,从房地产价格升值中获得更多收益”,这位专家指出。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总结道,物业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当前的调控政策多是从外部用力。“大家都想着未来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同时又不支付物业持有成本,这就鼓励了投资性需求的膨胀。”樊纲认为,开征物业税将有利于减少市场上大量存在的闲置房,也有利于减少奢侈品需求;还将使政府有了稳定的税源,避免“土地财政”。
全面开征仍存疑
王德勇认为,今年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分类开征的条件已趋于成熟,对高档住宅开征的可能性较大”。
开征物业税问题是在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系列政策出台后提出的,而且,“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很坚决,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也逐步取得一致”。业内专家指出,开征物业税与否取决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
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说,物业税的设计一直都在进行,出台物业税政策是为了控制房地产价格持续高涨,需要平抑物价,但目前,物业税出台在实际操作层面还存在问题,比如,如何评估房屋价格、物业税税率等都还需要明确。
社科院财贸所专家也认为,今年不太可能在全国推开物业税,技术问题可能还需要征求各方面意见。他认为,起征点设计、免税标准和税率等是目前的主要问题,“现在已经到了三月中旬,而目前尚未看到具体的征管措施出来征求意见,在年内推出的可能性很小。”
“内外税制度不一、不同地方有不同税种、产权制度尚不明晰、以累进税率征收还是按比例征收……”,征收物业税还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业内专家说,征收物业税需要建立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等目前还在审议,即使通过也要在明年才能实施,因此,今年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不大。
效果取决于力度大小
“物业税逐年缴纳,使部分投资者和投机者增加持有成本,就会减少房地产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带来房价下降的好处”。这一说法广为流传。
但业内专家认为,即使开征物业税,也不一定导致房屋价格下降,“比如,如果物业税的适用税率低,每年每套房子平均只需缴纳一、二千元,那么相对于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好处,仍是微不足道的”。
社科院财贸所专家说,我国居民住房来源比较复杂,比如说,拆迁房、单位分配住房等,这些住房的持有者可能并没有多少收入,如果征税太多,可能会影响到这部分住房持有者的生活水平,“因此,征收物业税可能采取折衷的做法,即,税率定得低一些,免税范围放得宽一些”,这样也可能会降低物业税的效果。
王德勇表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并不能单纯依靠物业税这“一根绳子”,而单凭简单的物业税也很难扭转房地产价格的基本走势和格局,“调控房地产市场,需要一系列政策配合”。
截至目前,房产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有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房地产开发过程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这些税费的开征已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