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平度籍的徐某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斯文。几年来,他一直在青岛贩卖海货,也算生计不愁。然而,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他竟是1月6日凌晨盗割铁路机务段电缆并砍伤保卫科长陈强的主要
嫌疑人。记者昨日从青岛铁路公安处了解到,砍伤陈强与孙延明后在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徐某和冷某日前已被警方抓获。至此,连同1月6日当晚被擒获的犯罪嫌疑人高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并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曾是海货商贩
主要犯罪嫌疑人徐某在被抓获后追悔莫及,他有一个两岁的孩子,最近还刚刚在市北区买了一处房子。他说:“上次回平度老家,邻里的乡亲们都很羡慕我,夸我在青岛混得好。海货生意做得不错,还买上了房。我怎么就这么糊涂啊,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为什么放着好好的买卖不做,却打起了盗割电缆的主意?徐某说,高某和冷某是表兄弟,也是来自平度,和他算是远房亲戚。前一阵,他俩来青岛投奔他,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就决定铤而走险,带他们混点钱花花。
被抓获时怀揣报纸
徐某1月8日早晨在自己家中被抓获时,警方意外地在他身上发现了两份1月7日的报纸。据徐某交待,砍伤保卫科长陈强后,他和另外一名嫌疑人仓皇逃窜。他在外面躲了两天,由于不知道伤者的伤情如何,是否会背负重刑,7日早晨他去路边买了两份报纸了解情况。当看到报纸上描述保卫科长陈强伤势严重时,他心中一惊,决定8号早晨潜回家中收拾行李外逃。没想到,却被铁路警方逮了个正着。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冷某,也于1月12日在潍坊落网。
伤人的砍刀长30厘米
铁路警方抓获两名嫌犯后还缴获了作案凶器,两把长约30厘米的砍刀,刀刃都已经卷了。据嫌犯交待,这两把砍刀是他们从外面买来的。购买时主要出于两种考虑,一是盗窃电缆时可以用来砍断电缆,二是如果有人发现,可以用来壮胆吓唬人。两把砍刀1月6日凌晨成了害人的凶器,前来抓捕盗贼的保卫科长陈强头部、背部及腿部被砍12刀,前来救援的孙延明也身中两刀。
盗窃罪转化为故意伤害
在盗窃过程中疯狂砍向抓捕人,这种犯罪行为会被如何定罪?记者随后咨询了岛城的法律人士。据法律专家称,如果只是盗割电缆,属于盗窃行为,一般处以行政拘留或根据案值大小进行相应刑罚。但如果在盗窃过程中,对抓捕人实施了人身伤害,就属于转化犯罪,即由盗窃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我国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较重,《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情回顾】
1月6日零时20分
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孟庄路附近的水阻实验台偷盗电缆,济南西机务段(原青岛机务段)保卫科副科长陈强和保安孙延明上前抓捕,被歹徒砍伤,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
1月8日清晨 青岛铁路警方在犯罪嫌疑人徐某家中将其抓获。
1月12日下午 青岛铁路警方在潍坊抓获犯罪嫌疑人冷某,案件告破。(孙 琦 刘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