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婧)
新开的奶茶店为吸引眼球居然打出了“青蛙包二奶”的招牌,涉嫌违反《广告法》,昨天,工商虹口分局找到该店经营者进行调查,并责令其停业整改。
昨天上午,记者随工商虹口分局执法人员赶到位于甜爱支路21号的这家奶茶店,该店的牌匾广告上赫然写着“
青蛙包二奶”的店名,围观的群众纷纷摇头,一位先生对记者表示“起这样的名字,真是太难听了”。据查,当事人用“青蛙包二奶”字样制作户外牌匾广告,还将“青蛙包二奶”字样印刷在印刷品广告上,制成小宣传卡片进行散发,宣传卡片上解释所谓“二奶”指的是奶茶中含有鲜奶和炼乳两种奶制品,而奶茶杯上印有“青蛙”图样。目前,这些印刷品广告已被工商虹口分局没收。
对此,工商虹口分局介绍,该店的行为有违社会良好风尚,涉嫌违反《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该店行为已构成违法,工商执法干部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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