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建辉不慎将装有19万元钱的塑料袋遗失在的士上,悬赏3万元苦苦寻找几天后,前晚,的哥托人将19万元中的16万元现金送还,并提出前提条件,失主必须签订一份承诺书,兑现3万元悬赏奖金。戏剧性的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归还钱款的的哥该受赞扬还是该受谴责,一时间成为争论焦点。
失主:不情愿支付3万元奖金
虽然找回了大部分遗失钱款,但失主晏建辉却高兴不起来,从内心来说,她并不愿意支付这笔奖金。她认为,自己虽然悬赏3万元寻找这笔遗失款,但奖金应该是奖励大公无私的人。这名的哥经过这么多天才交还这笔钱,很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而并非完全出自真心。
主管部门:不知道是表扬还是批评
长沙市客管处稽查科王科长表示,自己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碰到的哥要求乘客先支付奖金,才答应归还遗失钱物的事情,“而且所涉金额还这么大。”但是他告诉记者,知情人士透露,这名的哥捡到钱后并没有存心隐藏。据称,他和妻子为了是否交出这笔钱整整三天两晚没有入睡,最终在其妻子的劝说下将钱交出。
由于特殊原因,该的哥到现在还没露面。但王科长表示客管处将放弃继续寻找该的哥,“就算把他找出来了,我们也不知道是该表扬还是该批评。制度里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又何必自寻尴尬?”他颇为无奈地说。
多数的哥认为应该无偿归还
记者在长沙市区随机采访了一些的士司机。30%的的哥表示如果自己捡了这笔钱估计也不会上交,“数额这么大,都够我买台新车了。”的哥张建坦言。
但是更多的司机表示应该上交,否则良心会不安。长沙市蓝灯出租车公司的司机陈豪杰说:“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角度,捡的东西都应该归还。谁丢了这笔钱都会急死。”
但关于交回失物应不应该向失主索取奖金,的哥们众口不一。不少的哥认为如果失主自愿,可以索取奖金。但更多的的哥则认为,既然归还失物,就应该好人做到底,无偿归还。
律师:3万元奖金应该支付
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认为,的士司机如果通过占有而获得19万元,系不当得利。如果司机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不过,晏建辉事前曾公开向社会悬赏3万元奖金,其行为属于法律上的要约,的士司机帮助其找回遗忘物,其行为构成法律上的承诺,失主应该依法支付3万元奖金给司机。记者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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