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个建设 围绕两大主题
市南区加强中心城区民族工作
近年来,市南区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就做好中心城区民族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加强“四个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该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荣誉称号。
开展以区域管理为特点的民族工作网络建设。针对市南区少数民族居住分散、成分复杂、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近年,市南区尝试把民族工作重点向社区延伸。在健全和完善区级民族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同时,各街道都相应建立了基层民族工作机构,把民族工作纳入了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区、街、居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日趋完善。市南区还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区电子政务网络管理系统,将全区民族工作的数据、信息以及少数民族人士的个人资料输入微机实行动态跟踪服务,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实行区街两级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区民族工作应急事件防处领导小组,各街道也相继成立了工作机构。分别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人和联络人,配备了专用电话和专用车辆,从而确保了信息畅通,行动迅速。
进行以少数民族为重点的服务机制建设。根据少数民族群众大多生活在社区的实际,该区把少数民族列入社区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大政策性服务和贴近服务力度,在社会低保、司法调解、劳动就业、卫生保健、养老托幼、帮困助学、扶弱助残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全方位服务。各街道、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台帐,实施街道党员干部帮困结对。另外,通过在区政府网站设立统战工作网页,在区政务大厅把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各项办事程序进行公示,在各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服务台等方式,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办理学生加分、清真食品网点审理及确认民族成份等事宜提供方便。近年来,该区民族工作部门为少数民族学生办理升学加分手续560人次;审理清真食品执业手续20件(次);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咨询电话1600余人次;用于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救济金达7万元;协调解决民族企业矛盾16起;查处违规清真网点饭店20余起,有效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利益。
完善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近年来,市南区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日、机关干部每月一讲和区委党校各主题班次培训学习等活动,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对小学生的教育之中。在青岛天山小学开展了“知我中华、爱我中华”民族特色教育试点,通过看图片、跳民族舞、唱民族知识儿歌等少儿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把民族教育融入教学之中,受到学生家长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喜爱,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该区在全区31所小学中推广了天山小学民族知识特色教育经验,其中有不少学校还把民族节日常识、民族武术体能训练以及中草药常识也纳入了民族特色教育,使该项教育遍地开花,使孩子们从小就打牢了56个民族是一家的思想根基。另外,该区还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社区居民教育活动。以每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民族文化体育、民族风俗知识系列的团结进步活动。组成专门宣讲小组,进广场、到街道、入社区进行巡回宣讲,宣传“三个离不开”和“四个维护”等民族团结进步思想,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郭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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