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综治委日前召开会议,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进平安青岛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围绕确保政治、社会、信访、生产“四个安全”,从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素质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现平安青岛建设的创新
发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建华对贯彻落实这一《意见》提出要求。
就加强平安青岛建设的组织建设,《意见》中提出,一是要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公安一线实有警力要达到全市总警力的80%%以上,基层司法所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统一完善,基层法庭2006年底前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广镇(街道)统一建设政法办公楼的模式。三是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以政府、非政府组织、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等为主体的多元化平安创建参与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一支职业化、社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承担起社区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广泛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队伍;创新发展军警民团结协作维护稳定长效机制。
就推动平安青岛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意见》中提出健全完善“六个机制”:一是健全“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司法、公安、信访、城建、农业、土地、计生、交通等各部门的调解资源重新整合;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审判调解的作用,通过委托政府行政部门、群团组织、中介机构调解,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效能。二是健全“双向挂牌督战”的严打机制。督促公安派出所与街道综治办共同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建立警情发布制度,提高精确打击能力。三是健全“标本兼治”的治安整治机制。重点治理治安混乱地区和因城市建设、农村村务管理引发的治安突出问题。四是健全“五引进”的治安防范机制。把专业化协警员队伍引进治安联防,组建万人治安协警员队伍;把社会化保险引进治安防范,即会同保险公司开办治安财产保险业务,农村地区推行契约保险联防,城市社区实施治安保险;把承包引进农村治安防范;把市场化保安引进治安防范,开展治安有偿服务;把科技引进防范,市区商业街全部建成“技防一条街”,商厦、金融机构及重点要害单位安装与110联网的视频报警装置,年内再规划安装报警探头1000个,交通道口、地下过街通道、治安复杂场所的电视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居民小区技防、物防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全市出租车GPS安装率达到100%%。五是健全完善“多元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推行“以房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推行刑释解教人员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模式,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审批、考查和公益劳动、法制教育配套完善的工作机制;推行青少年分类跟踪管理和维权模式;探索实行旧货交易登记备案制、公共娱乐场所管理部门联动等措施。六是健全完善“导向激励”的目标责任机制。将平安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镇)、社区(村)、家庭以及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加大政法综治经费保障力度。(本报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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