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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给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刘洋海开心地笑了 |
刘洋海往返河南与青岛30多趟前天终于拿到对打工猝死的父亲给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今年1月24日,本报独家报道了河南农民刘保民在建筑工地上猝死的消息。他的儿子刘洋海为给他申请工伤认定,往返河南与青岛30多趟,3次工伤认定申请、2次行政复议和3次行政诉讼都没有结果。昨天,记者了解到,刘洋海终于接到了胶州市劳动保障局下达的“工伤(视同工伤)认定决定书。”
事件
5次申请连续失败
“终于拿到工伤认定书了,我父亲的死终于有了说法。”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见到刘洋海时,他老远就向记者挥动着手中的认定书。“我当时真想放弃了。”刘洋海告诉记者,经历3次工伤认定申请、2次行政复议和3次行政诉讼都没有结果后,独自在青岛漂泊的他想回家了。
今年2月底,23岁的刘洋海第4次向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月8日,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仍然是不予认定工伤。刘洋海依然不服,收到决定的第二天,他向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5月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胶州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是错误的,并将这一决定撤销。
认定工伤事过两年
拿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撤销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刘洋海第5次向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次他拿着申请书在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门口转了两个小时。“为给父亲的死讨说法,我已花去了3万多元,如果这一次仍不予认定工伤,我该怎么办?”刘洋海说,当时他真有了最后一次申请的打算。
刘洋海的“最后一次”终于让他等来了福音。5月29日,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刘保民的死作出确认为工伤(视同工伤、因工死亡)。这一天距离刘保民2004年5月12日猝死在工地上已经过去747天。
说法
排除两疑点工伤被认定
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中心的一位副主任告诉记者,前四次没有给予认定工伤,是因为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刘保民与青岛新德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刘保民早晨5时许死亡不在工作时间。但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次复议认为刘保民与青岛新德隆建筑安装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2006年5月8日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明确认定,“刘保民事发当日是为了赶工期而前往工地,且临走前已安排工人相关工作,应当视为工作已开始。”在不予认定工伤的两条依据全部被推翻后,胶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认为刘保民于2004年5月12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生的突发疾病死亡(部位)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依法确认刘保民为工伤(视同工伤、因工死亡)。
五次申请
■2004年7月5日胶州市劳动保障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2004年8月30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2004年12月16日胶州市劳动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2005年1月31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作出维持胶州局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2005年4月21日胶州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胶州市劳动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2005年6月20日市中院终审判决撤销胶州市劳动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2005年9月6日胶州市劳动保障局第二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2005年10月21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第二次作出维持胶州局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2006年1月17日胶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胶州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2006年3月8日胶州市劳动保障局第三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2006年5月8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撤销胶州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2006年5月29日胶州市劳动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最新进展
将拿到17万赔偿
刘保民的死亡被认定工伤后,按规定,如果青岛新德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没有异议,公司将支付给他17万元左右的经济赔偿,另外还得报销他为此花掉的差旅费等。
人物对话
我的努力没白费
两年奔波了30多趟,终于有了说法,心情如何?记者昨天采访了刘洋海。
记者:经过两年多的时间,父亲的工伤认定终于有了说法,你的心情如何?
刘洋海:非常激动,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记者:这段时间,你是如何度过的?
刘洋海:第一年我不断地在河南青岛两地跑,这个成本太高了,我就在青岛一边帮人打工,一边等消息。
记者: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刘洋海:父亲的死亡已经认定工伤了,接下来我会跟建筑公司联系,要求赔偿。(臧旭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