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北京晨报》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杭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松林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松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所得赃款予以追缴。被告人徐松林利用职务之便,为5家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撤资补偿、公司经营等事
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的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33万余元。
看看,又是一个在房地产开发上收“黑钱”而栽了跟头的官员!在公众记忆中,相同的情节已经连续出现好几次了——前不久落马的“三玩”(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副市长,湖南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在任时先后收受个人及单位所送财物143次,折合人民币共计949.5018万元,在39个涉嫌行贿的单位和个人中,有18个是房地产公司!
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地产起步比较晚,但也就是这几年时间,这个行业诞生的富豪却让其他行业望尘莫及。某些房地产商在短期内成为富豪,真的是凭他们个人的能力与智慧吗?不是!不少人靠的是利用政府权力,是勾结政府官员对民众的财富及农民土地资源的掠夺而“一夜暴富”,火爆的楼市背后有着非常深的权力阴影和腐败土壤。
当下的房地产业,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权力寻租的温床”。在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腐败中,都不难看到官员的身影,只不过有些显露一些,而有些隐蔽一点。有人查阅了几年来关于贪官的近百篇报道,发现几乎每个贪官都与房地产腐败有关。有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说句实话,我们这套把戏当官的清楚得很,但拿人手短,只要场面上能过得去,他们自然会睁只眼闭只眼。一个楼盘如果运作顺利,一般两年半就可卖完,随着销售结束,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自然烟消云散淡出公众视野。
房地产行业作为和政府关系紧密的特殊行业,极容易在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产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现象。从“官员频频在房地产上栽跟头”现象反思,治理和规范房产市场,仅有所谓“国六条”、“国八条”等市场手段是不够的,更应从驯服权力、管住官商勾结上着手。吴杭民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