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998年颁布实施《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物业管理的多样性需求,旧条例已无法适应如今市场的新需要,物业管理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
在去年召开的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大会上,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总结出我市物业管理的八大难题:物业管理
企业的整体素质亟须提高;物业管理招投标不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增补、改选等环节程序不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困难;房屋公共部位维修难;建管分工不明确等。
这些难题无不阻碍着我市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而一些新难题、新情况,无法从旧条例中找到解决的法规依据。另外,国务院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后,旧条例的部分内容与该条例不相符。因此,我市修订旧条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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